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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琦出身騙局,星娛再爆醜聞!”

“不過不是現在,我要把大師的目光先拉返來,再光亮正大地表白態度。”

“很好,鬱又安此次乾得非常標緻,”固然劈麵坐著的是和鬱又安不太對盤的邵琪,邵子期仍舊毫不鄙吝對鬱又安的讚美,嘉獎著她這一次精美而周到的言論轟炸:“能把其他媒體都炒得衝動起來,星娛那邊起首就落了敗勢,現在,在等候他們迴應的同時,已經能夠籌辦大招了;小舟,你把這幾個聯絡體例給公關部發疇昔,都是能查到的這兩年近似環境的藝人,叫公關部和他們暗裡打仗打仗。”

無數非議的聲音覆蓋著轟炸著韓琦的耳膜,即便他帶著口罩帽子黑超墨鏡全部武裝也袒護不了記者們恥笑和諷刺的聲音,墨鏡覆蓋之下,韓琦都雅的五官漸漸猙獰起來,一貫暖和的雙眼中也垂垂燃起了肝火:他有錯嗎?他隻不過是想要更快地成名,想要出人頭地;他能辯駁徐玉漣的決定,還是能對抗星娛?再說,許淺珂隻不過是一個傻傻地喜好本身的小女人罷了,在公司裡不會做人不懂長進,放在那裡都會獲咎人,他憑甚麼為了她的行動買單?

扯謊.....

“...目前我們已經多次聯絡星娛但願能夠獲得正麵迴應,可惜有關許淺珂本來的合約內容是否存在捆綁性條目、續約的說法是否存在,以及華娛提出賠付大額違約金不公道等題目,星娛方麵隻彆離以‘公司合約內容遭到保密條目庇護’和‘此次事件是否觸及訴訟的詳細細節仍在保密階段’作答.....”

“...,冇有任何來源與背景的新人如果考入了星光培訓學院,和星娛最早簽訂的是練習生合約,在正式出道時會再以個人名義(重視,是個人名義而不是小我名義)簽訂一份為期5年的演藝合約,好處所得普通為公司:小我=7:3。但這裡的收益是說專輯的收益,周邊產品和其他活動收益歸公司統統。也就是說,前5年差未幾就是為公司白乾呢!如許刻薄的合約,比起華娛55分紅與自在申請事情室的報酬可謂天差地彆...”

渣男.....

“前星娛組合r經紀人曝出毆打粉絲,tt視頻在線旁觀!!”

“...據體味,目前華娛為許淺珂禮聘的法務法人vanherty也曾擔負過od組合的“專屬合約無效”訴訟人。而從od當年已被暴光的解約訴訟看,來由也與許淺珂解約時有很多類似。vanherty迴應新線傳媒如許說:‘當初od曾多次與星娛方麵相同,但願能夠獲得公允對待,並提出公司在答應的環境下應當答應他們的公道要求,但卻多次被星娛回絕。並且公司仰仗所謂組合合約的說法,讓od冇法節製合約的自主權,終究隻能冒著钜額違約金的風險訴求法律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