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三大罪狀(二)[第2頁/共4頁]
皆退。
“皇兄……”段錦風俄然站起來,又重重跪下,大聲道:“皇兄,臣弟甘心獻上統統家財,以示明淨!”
該死!該如何辦纔好!
很多大臣節製不住,眼神遊移地向禦座上的天子陛下瞄去。
段錦宣點頭,表示段錦風:“賢王,對於熊愛卿的彈劾,你可有何回辯?”
賢王的職位很大一部分是升鬥小民支撐起來的。彈劾賢王與民爭利,熊堯真是打蛇打七寸,一把扼住了他的的咽喉。
玻璃的利潤大得驚人,承認了玻璃,和承認了統統已經冇有本質辨彆了。
‘老祖’的聲音消逝了好久,段錦風纔回過神來。
熊堯表達的意義很明白:賢王經商太多,超越朝廷默許的底線了。
向來都是他以民意為由威脅彆人,此次倒是要自作自受,搬起石頭砸本身的腳了。
與民爭利,是一種會被百姓戳著脊梁骨罵的罪名,比謀朝篡位更讓百姓憤懣。
“是,祖父!”李從雲朗聲答道。
“真的麼?當初段錦棠是如許,現在段錦宣也是如許。他不是才當了幾日天子嗎,為何龍氣如此厚重?”
那是一個十六七歲身姿婀娜膚若凝脂清麗出塵的少女。
“不可,他身上龍氣太厚,我連一絲神識都冇能留下,就被彈返來了,還受了點傷。”
段錦宣不為所動。
賢王說過一句很馳名的話:“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一時候,段錦風四周的大臣身子都向外傾了傾,像是要與他保持間隔。
“這就對了,你遇事必然要多加思慮,三思而後行。”
如果熊堯先說他家資钜富,他完整能夠不認賬,一推四五六。
他停頓了一下,聲音猛地進步:“堆集資財逾千萬,賢王這清楚是用心叵測啊陛下,陛下!……”
他伸出雙臂死死抱住段錦宣的腿,麵上儘是悲慼:“皇兄,皇兄,皇兄……臣弟冤枉啊……臣弟深念陛下大恩,臣弟一貫對大晉,對陛下忠心耿耿,臣弟一片熱誠之心日月可證彼蒼可鑒……不料,不料本日卻被小人讒諂,臣弟如何敢行那天誅地滅的謀逆之事!皇兄,皇兄……”
熊堯‘不負眾望’,上前一步,麵色嚴厲,腔調鏗鏘:“臣彈劾賢王段錦風,其罪二:貪得無厭,與民爭利。以琉璃為例,賢王燒製琉璃,改名‘玻璃’,傾銷賤賣,導致數萬琉璃工匠落空生存,民怨四起。”
不過賢王亦不是等閒之輩。
一個親王,堆集如此多的財帛,到底是想要乾甚麼!
但是方纔段錦風已經承認玻璃作坊是他的財產了,現在想否定已經來不及了。
但賢王鋪設的攤子明顯是太大太肆無顧忌了。
各地官員的政績,與流民數量息息相乾,你治內的流民多了,你的辦理必是出了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