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殿審(一)[第2頁/共4頁]
潘威對宋安作揖,總結道:“工部郎中何德貪贓枉法中飽私囊,害死桃花村高低一百多條性命,導致民不聊生怨聲載道,風險社稷穩定,實乃罪大惡極;國公何大忠弄權秉公包庇禍行,以官威壓下民怨,壞我國百官民風,朝堂法紀,乃至不吝調兵殺人;其子何湛欺行霸市,仗恃國公和太公主之威在官方為非作歹,行刺朝廷官員,證據確實,罪不當誅。請宋大人、聖上明斷!”
皇上答覆得模棱兩可:“朕說過,這是你大理寺的案子,宋卿秉公辦理便可。”
何湛:“???”
潘威見何湛說他連三歲稚童都不如,肝火油但是生,但當著聖上的麵,實在不好發作。他咬著牙喚道:“傳司禮上堂!”
“皇上恕罪!”宋安伏低身子,聲音和身子俱顫抖著,“皇上恕罪!”
何湛沉了口氣,說:“我冇有殺人,我出來的時候張南已死。品香樓人來人往,眾目睽睽,就算我要殺人也得找個偏僻的處所,如何會那麼快就被少卿您抓到?這麼低劣的栽贓手腕,連三歲稚童都能看得出來,少卿看不出來?”
沈玉擦了擦額上的熱汗,顫著聲音說:“草民來京路上的確遇見有人追殺,多虧楊兄互助才逃過一劫,來者打單過草民,警告草民不要惹是生非,不要將事情鬨大...不然就讓草民...”沈玉驚駭地看了何大忠一眼,說:“就讓草民死無葬身之地。”
何德聲淚俱下:“罪臣是受了奸人勾引,是孫北他...”
何湛看了一眼一言不發立在一旁的寧祈,儘力對他使了使眼色,讓他從速把秦方這個寶貝召出來。哪知寧祈寂靜地轉過身去,不再看何湛。
潘威給沈玉使了個眼色,他即決計會,叩首道:“草民有血書呈上,請皇上過目。”
“臣冇有!”何大忠目眥欲裂,麵對如許的誣告有些沉不住氣。他平生清明淨白,無端擔殺人的罪名,怎能不活力?恰好他空口白牙,麵對如許的指認,竟不知該如何辯駁。何大忠說:“說罪臣包庇兒子,罪臣認罪,可臣絕對冇有殺人!”
潘威見沈玉說話都顫抖抖,心罵他不成器,替他解釋道:“沈玉乃是龍安桃花村的村民,受村長之托來京告狀,狀告之人恰是工部郎中何德。龍安堤壩陷落並非天災,因何德貪汙納賄,於工事上偷工減料,才導致堤壩潰敗,難擋大水,淹死桃花村高低一百九十七條性命。”
宋安哆顫抖嗦地躬身領命,思路轉得比飛輪子都快,儘力推斷著皇上這個“秉公”到底是甚麼程度的秉公,到底是包涵還是不包涵呢?
潘威繼而道:“從司禮的證詞可見何湛殺死張南全憑意氣用事,兩人吵得不成開交,情急之下纔會將張南殺死。”他轉而對何湛笑道:“你說你要找偏僻的處所,但你殺他底子就是無打算的不測之舉。現現在認證物證俱在,你另有甚麼可抵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