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五年之約[第1頁/共7頁]
女孩對她很有好感,問:“姐姐也是V.I.P嗎?”
耳邊風聲吼怒,身後她聞聲鎮靜的尖叫和歌聲,看來演唱會已經結束了。
金智恩用毛巾擦掉臉上的淚水,轉頭看去,隻見一個高挑的背影在人群中一閃,隨即不見。
“你說甚麼?誰有身?”
還冇散場,路上冇甚麼人。走到街上,遠遠瞥見路邊停著一輛汽車。她看了看,確認一下間隔,然後助跑上車,幾步從車尾來到車頭,一躍而起,輕巧如飛燕普通,從空中落到地上,再當場起家,沿路疾走。
克麗絲汀沉著地說:“我聞聲了,以是,你男友明天不來是對的。”
“韓梅,你――”誌龍這下真急了,脫口而出:“你這個騙子!”
這已經是她第三次收到聘請:第一次是除夕前誌龍的親口聘請,第二次是除夕返來勝利的電話聘請。不過她都回絕了。
“智恩啊,你最喜好BIGBANG裡的哪個?”
“冇有,我隻是太歡暢了。看到誌龍哥和BIGBANG的哥哥們越來越馳名,連姐姐如許的本國人都來看演唱會,我真地很歡暢。”
誌龍一把拉過她,抱住她說:“YOU ARE THE MOST IMPORTANT PEOPLE.”
金智恩捂住嘴,轉頭對克麗絲汀說:“姐姐如何辦?我冇忍住。”
“對,好好活著,等你轉意轉意。”
克麗絲汀聽她說著,俄然問:“實在比起男朋友,你更愛誌龍君吧?”
克麗絲汀點頭,持續說:“五年以內,不結婚也不訂婚,保持約會乾係。如果五年後還相互愛著對方,再考慮結婚,期間任何一方移情彆戀,約會乾係主動中斷,另一方不得膠葛。”
那人看了看她,提示道:“現在能夠拍照了。”
她把燈塞到金智恩手裡,附在她耳邊悄悄說:“姐姐有事前走了,你重視安然。”
“智恩是誰?阿誰女孩?你熟諳她?”誌龍驚得又是連續三問。
麵對勝利的熱忱,克麗絲汀用一句話婉拒:“等你將來開伶仃演唱會的時候我再去吧,那會是我在韓國看的第一場演唱會哦。”
這是克麗絲汀跟權誌龍來往以來第一次和他的歌迷直接打仗,在聽到金智恩用果斷的口氣說“我愛誌龍哥”的時候,她有一種奇特的感受,就彷彿本身偶然中搶了屬於彆人的東西一樣。
“好,我不會逼迫你,你冇承諾求婚,那次的遊戲算我失利。”
“哦。那麼BIGBANG裡有冇有姐姐特彆喜好的?”
一片沉寂中,這番剖明立即引發顫動。
“如果是真的呢?”
克麗絲汀:“以是你是歌手我是觀眾。”
勝利衝動不已,因而,也放棄。
此次來看演唱會,克麗絲汀有一種感受:偶像藝人的演唱會就像是一場超大型約會。她第一次插手這類“約會”,感受很奇異:舞台上熟諳而又陌生的那小我,本身在人群中的纖細感,另有莫名的打動與傷感,就像是――失戀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