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上庭(2)[第2頁/共4頁]
作者有話要說:我還是對於這個章節不太對勁~~前麵的章節我也點竄了~~~
叮噹又鞠了一個躬,才持續說道,“我要彌補的有以下幾點:第1、被告之以是會腦筋不清,衝過馬路,不是因為她年紀小,不懂事,而是因為徐夫人手中有一種靈符,能夠在短時候內節製一小我的思惟。而小嫣之以是會瞥見那一道閃光,就是靈符啟動的標記。那靈符是針對特定人的,以是小嫣身上早就被鄭思可密斯動了手腳。這類節製人思惟的靈符是為行內所不答應的,以是這一種靈符在4年前被靈異協會列為禁符。我找到了當時將靈符賣給鄭思可密斯的人,他情願上庭作證。”
Gordon實在早就預感到了明天的局麵,固然他很極力地想要尋覓縫隙,可他卻發覺這個證人以及和他有關的證物,實在很難顛覆。
叮噹從被告席上站了起來,向著法官鞠了個躬,“法官中間,我是馬叮噹,我有彌補。”
法官點了點頭,說道,“答應被告彌補!”
Gordon搖了點頭,“徐太太,你不懂,靈異法庭本來就是為了給那些死無對證因此不能沉冤昭雪的幽靈們昭雪的處所。在這裡,固然也看重證據,但是證據隻是幫助的,最首要的就是證人證詞。隻要細節在邏輯上考慮不出題目,根基上被告都會勝訴的。再說,幫徐嫣上訴的天師但是‘南毛北馬’中的馬叮噹,這個女生我傳聞過,很多人把她叫做‘搶錢美女天師’。她很愛錢,不做虧蝕買賣,但內心卻有一把秤,對於是非吵嘴有本身的設法,以是她的口碑很好。照我估計,她既然敢上庭,那麼她手上必定把握有很首要的證據。”
他謹慎地說道,“徐先生、徐夫人,行內最著名的除了南毛北馬,就是東厲西桂了。南毛北馬是一家,而桂家又一心從政,根基不會管如許的事情,以是如果你們能夠找得厲家出馬,或許這場官司另有得打!”
Gordon搖了點頭,“靈異法庭的端方和淺顯法庭分歧。這些限定隻是針對淺顯庭審法度而言的,而靈異法庭底子就冇有這些限定前提。本來靈異法庭措置的就是一些靈異鬼怪的事情,如果事前提交了證據或者奉告法庭新的證人,很有能夠會被對方陣營的天師脫手粉碎掉,即便出動警力也冇法保全證據和證人。為了製止如許的環境呈現,以是靈異法庭答應當庭直接提交證據和新的證人。並且上交的證據,法庭並不會檢查證據來源的合法性。法庭隻要求有被告和被告便能夠了。”Gordon頓了頓,又彌補道,“並且徐先生,徐太太,有一個首要的點不曉得你們兩人清不清楚――一旦你們兩個在靈異法庭上被定下了行刺罪,那麼你們兩個的財產就會由馬叮噹和徐嫣共同豆割。”Gordon冇有說的是,如果兩人的行動為天理所不容,法庭也會將兩人的財產停止清理豆割。不過如許的事情已經很多年冇有呈現了,畢竟十惡不赦的人也不是那麼好找的,以是Gordon並冇有特地申明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