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僵約]叮在心中 - 第43章 上庭(2)

第43章 上庭(2)[第4頁/共4頁]

叮噹又鞠了一個躬,才持續說道,“我要彌補的有以下幾點:第1、被告之以是會腦筋不清,衝過馬路,不是因為她年紀小,不懂事,而是因為徐夫人手中有一種靈符,能夠在短時候內節製一小我的思惟。而小嫣之以是會瞥見那一道閃光,就是靈符啟動的標記。那靈符是針對特定人的,以是小嫣身上早就被鄭思可密斯動了手腳。這類節製人思惟的靈符是為行內所不答應的,以是這一種靈符在4年前被靈異協會列為禁符。我找到了當時將靈符賣給鄭思可密斯的人,他情願上庭作證。”

想了想,他感覺既然當了徐家的狀師,還是要有所作為。固然貳內心也不恥鄭思可、徐進紳的所作所為,但他有本身的職業操守,就算明知不成為,他還是站起家,“法官中間,我有一個題目想要問被告第一證人。”

Gordon見狀搖了點頭,他看得出來,徐家應當和厲家打仗過,並且有嫌隙。如果厲家隻是翹首旁觀也就算了,萬一落井下石,那就費事了!

獲得法官答應後,Gordon便持續問道,“證人,我所見到的收據確切有徐太太的署名,但是收據上並冇有寫明徐太太買的是甚麼。你又如何能證明這是徐太太和你買那一‘禁符’的收據,而不是買其他的東西,比方護身符呢?”

當時鄭思可就惱火了,“Gordon,你甚麼意義?對方隻要隻未成年小鬼能夠當證人,其他甚麼證據都冇有,我們這一方如何會很倒黴呢?”

固然這幾天她才傳聞這個該死的靈異法庭,而這個靈異法庭又莫名其妙俄然傳召她和徐進紳上庭,讓她有些惶恐失措,但是他們徐家的狀師團可不是蓋的,打官司這事鄭思可纔不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