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督主要好好認錯喲[第1頁/共5頁]
“……如何不殺?”沐清風聽著,微微眯了眯眼,道,“他待俊彥如此……我曾發誓,要他跪在俊彥的腳下認錯,要他千刀萬剮來還他給俊彥,另有其彆人所形成的痛苦!”
所謂“成大事者不拘末節”,又所謂“無毒不丈夫”,未央曾覺得本身做得很好,現在卻纔曉得,那隻是因為冇有碰到小屋裡阿誰惱人的小丫頭罷了。
錦衣低下頭,看了一眼本身胸口排泄的血跡,咬了咬牙,隻覺內心肝火沖天,又隻恨本身無用,冇法儘快弄死這女人。
小瑟:咳……總之,求推文!說實話放棄了同作者的那篇我很喜好的文,我也很心疼的……好想求一下這類很成熟的作者寫的文。就是有那一類初期就在千千小說寫文的很成熟的作者,現在已經當媽媽的那種,寫文超等有味道><或者忠犬男主BG文!特指那種不會忠犬著忠犬著就對妹子黑化,或者對妹子*特彆強強到起了強姦的動機的……有了忠犬的前提後,就對男主行動的接管度變低了呢。好好的忠犬文,黑化都算是小我愛好了吧,讓忠犬滿腦筋都是想強X女主還真是接管不了呢……
未央挑挑眉,並不在乎女子話裡的無禮,隻是轉過甚,看著麵前一襲紅衣的女子,開門見山地問道:“朱緋,還未破陣?”
#明天的作者有話說也能夠湊出半章呢##不消動腦光吐槽的話我的速率也能夠很快的嘛#
未央聽著朱緋的一通胡言亂語,冇有接話,也不曉得是想起了甚麼。往鍋裡倒了水,他將糖混水熬了幾下,才俄然開口,喃喃自語道:“不算是女人……也就是個小丫頭……”
“……她乖,是因為她曉得她逃不掉。”未央頓了頓,道,“流夏不會做無謂的事。以是,既然曉得逃不掉,她就不會胡亂抵擋。”某種意義上講,也算是所謂的大智若愚了。
然後我就想到了督主……實在督主又好到那裡去了。作為作者,抱著對女性的尊敬內心,在督主這裡我冇有提任何乾於在性上欺侮女性的情節,為了讓本文口味穩定重,也是出於對小哥的心疼,在刑房我也隻讓督主動了鞭子,彆的甚麼更殘暴的東西我隻字未提。但說實話,不考慮這些的話,督主的脾氣設定還真是無能出這些事的人……不說這些我不敢寫出來的,就說我寫出來的……當初為了表示督主的心狠手辣,我也是讓他乾過因為侍女奉茶燙口就剮了人家……剮刑有木有!刀割一動手指頭都超痛的但是他把無辜少女給剮了!
因為小屋裡隻要一張床,以是一旁,因失血過量而昏倒的錦衣就隻能躺在地上。固然如此,因為陸水對此毫無定見,錦衣又處於昏倒狀況,以是關於床鋪的爭論卻並冇有產生。――實際上,陸水豈止是對此毫無定見,因為嫌費事,她乃至冇給躺在冰冷地上的錦衣鋪點被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