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第1頁/共7頁]

“推行曬鹽法,為了製止私鹽眾多,鹽稅流失。臣有以下幾點建議:第一由國度同一規定鹽池大小,對鹽池的規格做出詳細的規定。如此一來,就能預算出鹽池產鹽的大抵數量,從而遵循這個比例收稅。每年鹽政都要派專人到鹽場預估鹽場產量,並造冊登記,如果一旦發賣鹽量與登記相差差異,則可究查匠戶之責。第二將鹽遵循質量分為三六九等,如許國度在收買鹽的代價也跟著品級而竄改,並不會因為鹽的產量增加增加破鈔,從而形成財務承擔。品級最差的粗鹽在出售的時候,調到與私鹽代價相稱,進一步堵死私鹽的前程。第三,鹽引不得由各地私行發賣,如同鍛造局普通,由朝廷製定部分同一印造,同一發賣,彆的還要置條約簿勘驗,鹽商售鹽需有鹽引,售賣結束,則對簿銷去鹽引。第四,鹽商販鹽時盛鹽的器皿由朝廷委任匠人同一規格,依樣製造。不準販子利用私物,如此大小定製,販子便不能擅自貨買更多的鹽。販子如果有私物裝配的鹽售賣,則依法措置。”

朝廷因為鍛造煮鹽之法的鍋鐅在改製盛鹽器皿以後,並冇有喪失,固然鍋鐅單個的代價大,但是因為盛鹽的器皿數量繁多,計算下來,紅利比本來的還要多。因曬鹽法所用勞力不過舊法之非常之一。在摺子的前麵,林海對這些因為充裕的匠戶提出了安設建議。前一陣子因為義忠親王的事情各地很多官員落馬,將抄冇的地步拿出來,按人頭分給匠戶,並不是無償的,並且以五年、十年乃至二十年為期,準予他們贖買,甚麼時候把地步的錢還完,以匠戶的身份成為具有地盤的布衣。

因為店鋪走了很多人從而買賣折損,這已經夠讓薛儉愁悶的了,更愁悶的是因為本來店鋪由通政司的人手看著,以是薛儉並不像彆家經商的那樣辛苦,鋪子上有甚麼事,多數有人幫著措辦了,並且不必攀結權貴就大把贏利。以是薛儉一年裡閒餘時候非常多,每日詩酒自娛,悠遊林下,怡然得意。但是薛儉本年在外陪出的笑容比他前半輩子的都多。應酬寒暄,搭建乾係,重新建立交誼,東販西賣……一年在家的光陰屈指可數,舊年的閒暇日子一去不複返。

天子將手中的摺子放下,翻開桌案上的紙包,內裡暴露烏黑晶瑩的鹽來,用大拇指和食指撮了一小撮,拈了拈,感受完品格,歎道:“這個就是用曬鹽法製出的鹽,又白又細,確切比煮鹽法要好。

“那也不錯了,用煮鹽法製出的鹽,哪怕多煮個兩到三次也比不過這個。”天子看了一眼安德路道:“通政司裡金陵和兩淮這兩地的事體朕把它交給你了,你要給朕負起責來。但是切忌不要存了私心,丟失了本身,犯了通政司的大忌。你的命隻要一條,如果出了甚麼事情,但是不敷賠的。”對於安德路這個從他還是皇子就跟在身邊的寺人,天子還是信賴的,但是也怕他仗著本身的勢,現在又把握著通政司如許的“大殺器”,從而對勁失色,以是時不時的敲打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