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失蹤新娘[第1頁/共4頁]
大唐對女性的貞節還冇有大明這般令人髮指,尚且如此。現在是大明,就更不必說了。
“這個彆例好,就這麼決定了!”上官丹鳳道。
“實在這件事底子不消煩惱啊!”上官丹鳳拍案道,“隻要找小我扮新娘子,假裝被捉到對方老巢便能夠了。”
“不像!如果跟某家有仇,不會捉走統統新娘子。可如果跟全部梅縣有仇,當不至於隻對新娘子脫手。”
裡長幫手,他們一天之類就辦齊了嫁娶的一套行頭。來由也找的極好,他們原是南邊人,因為要將妹子嫁到梅縣隔壁的縣裡。從杭州嫁娶不免太遠了一些,以是就包下梅縣的一家堆棧,嫁新娘子。
“以是,現在的題目就是如何找到那些新娘子,撤除禍首禍首嘍?”楊簌歌笑道。
“要我說,對方多數是心機/變/態。”上官丹鳳忿忿道,“或許是一個因為甚麼原因做不成新娘子的變/態女人,也能夠是一個醜的天怒人怨,娶不到老婆,就搶彆人新娘子的變/態男人。”
上官丹鳳初出江湖時,也曾與朋友闖過匪寨,救過彆那些匪賊擄走的少女。但是帶那些不幸女子下山時,他們初出江湖冇甚麼江湖經曆,眼睜睜,看著兩個得救的少女從山崖上跳了下去。
她身子粗笨,如何看都是個妊婦裝不了新娘子。而邀月,讓她扮演新娘子,隻怕對方一脫手,她都能直接一掌將人打上天。冇法到賊人的老巢,想要救新娘子可就無從提及了。
邀月一向冇說話,世人幾近健忘了這裡另有個專職挽救婦女和被拐女童的移花宮宮主。
“我,我來扮新娘子!”上官丹鳳自告奮勇道。
“但是琴姐姐和邀月姐姐都冇有我合適啊!楚師姐又不在,當然隻能我去了。”上官丹鳳一臉無辜道,“你們到時候就跟在前麵,找到對方的老巢,再救我和那些新娘子出來就好了。”
“寶寶曉得,采/花/賊就是偷花賊對不對?但是丹鳳姐姐,偷花賊跟搶新娘子有甚麼乾係呀?”小琴太主動頒發定見。
如果普通的江湖恩仇, 他們天然不會插手。但是這件事明顯是有江湖報酬禍淺顯百姓,倒是不能束手不管。本來隻是籌算在梅縣住一晚, 世人商討一番已經決意留下來見地一下這個“山魈”了。
遵循裡長和鄉民們的說法,搶新孃的事情從兩年前開端產生。也就是第一個失落的新娘子起碼已經被搶走兩年。很難設想這些新娘子失落後,產生過甚麼事情。
這“山魈”每次都能恰到機會的出來搶新娘,在梅縣必定是有眼線的。
賴藥兒一向冇有說話,這時卻道:“對方能夠持續兩年掠取新娘冇有被捉,隻怕手腕不簡樸。你們固然武功高強卻也一定就萬無一失。我能夠調製一些追蹤用的香料,丹鳳女人帶在身上,想來能夠保險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