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康斌反訴[第2頁/共4頁]
這個呂萍究竟是甚麼人?她短短兩段話,竟然恁的動人,看來我必須接管她的聘請,不然顯得我很不近情麵。但是我底子不熟諳她,見了她該說甚麼?這確切是個題目。
康斌細心看了數遍條約,說:“紅霞唱片公司的條約裡有一條是,歌手一旦耽擱了頒發專輯的時候超出五天以上,又未向公司賣力人申明環境,當以違約論處。而違約條目中規定,一旦違約,便以本人為的十倍钜額補償。”他喝了口飲料,看著我說:“條約裡這兩條都是霸王條目,我們能夠按照這兩條反訴。”
張豔偶然間看到我愁眉舒展,她走到我跟前,問道:“產生甚麼事了?”
我說:“那是再好也冇有了。”
呂萍字。
“為甚麼?”
本來我和張豔電話中談完我的處境後,她打電話同楊麗籌議,楊麗敏捷聯絡了北京的老朋友康斌。因而康斌便按照張豔供應的地點找到了我。至於張豔冇有提早奉告我她們幫我請了狀師,是想給我一個欣喜。
“你好,我是北京康斌狀師事件所的康斌,叨教您是東方旭嗎?”此人遞給我一張名片。
飯後,康斌乘航班返回了北京,我和張豔回到了出租屋裡。
我是第一次碰到如此報酬,內心怪怪的。我覺得隻要女明星纔會被同性聘請,冇想到男明星也一樣。阿誰呂萍隻是純真的請我吃頓飯,還是另有所圖?如果她比梁慧更標緻,更誘人,那我還真得難以把控局麵。
我遵循呂萍留的聯絡體例告訴她,我們於4月22號下午2點,在碧水路,滕王閣見。
我是你的忠厚粉絲,如果能夠的話,我想請你吃頓飯,但願你能賞光。或許我的聘請有些冒昧,不過我的誠意日月可鑒。
“如果這段話有灌音,那你就不算違約,並且你還能夠藉此機遇無償與他們解約。”
張豔說:“還冇有。”
“老子會讓你感遭到的。”我掛斷了電話。
“隻這兩條能反敗為勝嗎?”
“你是……”我獵奇的問道。
我把信遞給張豔,她看了一遍,說:“既然有人聘請你用飯,那就去唄!”
敬愛的東方旭:
“我是東方旭,康先生有何指教?”
“當然能夠。”我把條約取來,遞給康斌。
次日下午,我在機場接到了聞名作曲家陳俊良和作詞家武慶東,他們倆都很麵善,一見麵就和我聊個冇完冇了。
4月20號,我勝利頒發了第二張專輯。在簽唱會上,我收到了很多歌迷和粉絲的禮品。他們的確是慷慨的化身,把我剋日包裝的唱片都給買走了。不過這些都是我預猜中的事。我有那麼完美的音樂團隊,發唱片天然順利。至於我的支出,天然也非常抱負,不過究竟是多少,得保密!
康斌舉杯說:“東方旭,恭喜你打贏了這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