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四章 兩份奏摺[第1頁/共3頁]
若二樓可窺望彆人天井,也算窺視四鄰,按律是要下獄的。
公文都來自房州,一份是王弘義的。報房州大令孫宏德勾搭山南道彆駕吳長路,騙稅合商,企圖謀反。
“九郎,莫要兒戲,這不可!”
拱手迎了出去:“來禦史怎有閒暇,到我這裡來了?”
“窺視四鄰、枉製納妾、近戚行商、勾搭僧眾、併吞民財。”
“......”來俊臣吃不準了。
“武尚書看看這個!”
歸正,這二十個字在孫宏德眼裡,極其不靠譜。
低頭想了想,伸手入懷,把王弘義狀告孫吳謀反的奏摺,另有孫宏德彈劾王弘義的奏摺都掏了出來。
但是,監察院誰是老邁?
“武尚書巡檢房州,年火線歸,小弟倒是有些事情要就教武尚書。”
“好好好,幸運之至!”
禦史中丞來俊臣啊!
來俊臣又有點動心了。
遵循大唐的當局流程,處所官員的奏摺,要選送到覲奏院由文吏開端分揀,再遵循所奏公事的大小,小事則按種類分撿六部直接措置,隻要大事纔會酌情上呈武則天聖裁。
私信也是王弘義的。求請兄長幫手撤除孫吳二人,到時所得資財,半與來公。
孫大令都無語了。
王弘義在騙他?不成能啊?借他幾個膽量他也不敢。
......
但是,吳寧也不曉得哪兒來的自傲,“大令固然報上去便是,除非閻王放假,不然神仙都救不了他。”
文吏搭眼一瞅,就直接扔到了專管此項的監察院那一堆裡。
王弘義是四品以下官員不假,可兒家底子就冇有枉製。家裡就三個小妾,還死了一個,就算把陳四娘已經納進府門,也仍然是三妾,公道合法。
這一項如果坐實,倒是夠王弘義忙活一陣子的,可關頭是,這事冇成。
這是聖後年前才汲引發來的新貴,意義非常。
但是,這一條有個慣例,那就是若四鄰同意,便可建這個二樓。
上任不到半年,就要告倒?聖後那邊會不會見怪,倒是來俊臣吃不準的。
你就說,來俊臣能不眼饞嗎?
彆說是小小的房州了,就算是東都钜商也掙不來那麼多。
這類不疼不癢的彈劾狀,哪用得著武老太太親身煩心?
特麼王弘義壓根就冇在秦家那邊占到便宜,乃至還賠了錢。
但是賣了王弘義也得不來炭窯啊?
這二十個字,嗬嗬,彆說拿來給孫宏德讓他去整治王弘義,就是把這二十個字給王弘義那種冇節操的,讓他讒諂孫宏德,他也不美意義用這點罪名就把孫宏德弄死啊!
看動手裡的奏摺,來俊臣心道,王弘義這份誣告多少還是有點用處的。可他用不了,得更大的人物。
但是,又好都雅了看王弘義的私信。
他卻不曉得,王弘義比吳寧這個狠多了,連謀反的帽子都扣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