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三個階段[第2頁/共2頁]
有些書畫家傳播下來的作品很少,是以他們的小我氣勢的生長、演變的全貌不易看清楚。另有些書畫家傳播下來的作品很多,他們小我氣勢的生長、演變的全貌就能看得很清楚。如王?生於明朝崇禎五年壬申(公元一六三二年),死於清朝康熙五十六年丁酉(公元一七一七年),活了八十六歲。
他由十幾歲開端學畫到歸天,藝術創作大抵可分為三個階段:四勻之前為初期,四十歲至六十歲為中期,六十歲至歸天為晚期。他的作品傳播下來的比較多,早中晚期作品的氣勢有所分歧,暮年多為是由法、擔當、臨摹前人的作品,中期的作品連絡著前人的藝術傳統但已構成了本身的氣勢,晚期的作品多數閃現著本身獨具的藝術麵孔,也有少數是臨摹前人的。
有些人對鑒定采納高標準,看一件書畫必必要十全十美、毫無疑問時才以為是真跡,如果稍有變異分歧,就以為是偽品。這類高標準常常輕易將真跡看作是偽品。另有些人采納低標準,看一件作品,如果期間氣味大抵類似,冇有較著的差彆,就以為是真跡。這類低標準常常輕易將偽作當作真跡。我們說,這兩種標準都是弊端的。精確的態度應當是嚴厲當真地停止鑒定,真就是真,假就是假,決不能模棱兩可,似是而非。同時,我們還必須重視,有些作品環境龐大,證據不敷充分,一時還難以捉摸清楚,大師難以獲得分歧定見,這時,無妨暫不下結論,等今後發明瞭更多的質料時再作結論。
我們以為這是一幅贗作,作偽者固然掌控住了鄭燮畫石頭很少點苔的特性,全石頭的畫法平平有力,冇有層次感,因此貧乏渾厚凝重的氣勢。蘭葉畫得非常龐雜,分歧法度。竹葉的表示體例竄改,畫得混亂無章,幾近成了一片墨團。鄭燮是一個畫蘭竹石的專家,即便是漫不經心的應酬之作,也決不至於差到這個模樣。“板橋”偽款雖力仿鄭燮的字體字形,但仿得極不勝利,連形似也冇有做到,更不消說神似了。白文“鄭燮之印”篆刻非常生澀,當為翻刻的偽印。畫幅右下所謂趙之廉的題語和印章,又都貧乏趙之廉收法和篆刻的渾厚剛毅的金石興趣,而在有些筆劃上,卻又使我們看出這段假的趙之廉題語,與“板橋”偽款均係一人所書。“趙之廉印”小方印與“鄭燮之印”方印的印泥光彩不異,更證明這兩方印幾近是同時鈐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