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抱樸子外篇 - 第14章 用刑卷

第14章 用刑卷[第1頁/共4頁]

“蓋三皇步而五常驟,霸王以來,載馳載騖。當其弊也,吏欺民巧,寇盜公行,髡鉗不敷以懲無恥,族誅不能以禁覬覦。重目以廣視,累耳以遠聽,抗燭以理滯事,焦心以息奸源,而猶市朝有呼嗟之音,邊鄙有不聞之枉。

抱樸子曰:“曷為而不成哉!昔周用肉刑,積祀七百。漢氏廢之,年代不如。至於改以鞭撻,大多死者。外有輕刑之名,內有殺人之實也。及於犯法,上不敷乃至死,則其下唯有徒謫鞭杖,或遇赦令,則身無損;且髡其重生之發,撾其方愈之創,殊不敷以懲次死之罪。今除肉刑,則極刑之下無複中刑在其間,而次極刑不得不止於徒謫鞭杖,是輕重不得適也。又犯法者希而時有耳,至於殺之則恨重,而鞭之則恨輕,犯此者為多。今不消肉刑,是次死之罪,常不見治也。

或人曰:“刑辟之興,蓋存叔世。立人之道,唯仁與義。我平靜而民自正,我無慾而民自樸,烹鮮之戒,不欲其煩。寬以愛人則得眾,悅以令人則下附。故孟子以體仁為安,揚子雲謂申韓為屠宰。夫繁策急轡,非造父之禦;酷刑峻罰,非三五之道。故有虞手不批示,口不煩言,恭己南麵,而治化雍熙矣。宓生政以率俗,操琴詠詩,身不下堂,而漁者宵肅矣。

“蓋六合之道,不能純仁,故青陽闡陶育之和,素秋厲肅殺之威,融電扇則枯瘁攄藻,白露凝則繁英殘落。是以品物阜焉,歲功成焉。溫而無寒,則爬動不蟄,根植冬榮。寬而無嚴,則奸宄並作,利器長守。故明賞以存正,必罰以閒邪。勸沮之器,莫此之要。觀民設教,濟其寬猛,使懦不成狎,剛不傷恩。五刑之罪,至於三千,是繩不成曲也;司寇行刑,君為不舉,是法不成廢也。繩曲,則奸回萌矣;法廢,則禍亂滋矣。

或謂:“但是科罰果以是助教興善,式曷軌忒也。若夫古之肉刑,亦可複與”

“陋儒徒聞周以仁興,秦以嚴亡,而未覺周以是得之不純仁,而秦以是失之不獨嚴也。

若行其言,則當燔桎梏,墮囹圄,罷有司,滅刑書,鑄兵戈,平城池,散府庫,毀符節,撤關梁,掊衡量。膠離朱之目,塞子野之耳。泛然不繫,反乎天牧;不訓不營,相忘江湖。朝廷闃而若無人,民則至死不來往。可得而論,可貴而行也。

抱樸子曰:莫不貴仁,而無能純仁乃至治也;莫不賤刑,而無能廢刑以整民也。或雲:“明後禦世,風向草偃。道洽化醇,安所用刑”餘乃論之曰:“夫德教者,黼黻之祭服也;科罰者,捍刃之甲冑也。若德教治狡暴,猶以黼黻禦剡鋒也;以科罰施平世,是以甲升廟堂也。故仁者養物之器,刑者懲非之具,我欲利之,而彼欲害之,加仁無悛,非刑不止。刑為仁佐,於是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