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不良筆探 - 9.第9章 併案

9.第9章 併案[第1頁/共3頁]

“陳國梁,現年四十八歲,於9月22日,也就是昨夜淩晨兩點在河邊公園的樹林內,被人用羊角錘之類的凶器多次捶打頭部致死,死前曾喝酒,間隔死者五十米遠的門路上停著死者的車。現場有被打掃過的陳跡,凶器被凶手帶走,能夠證明凶手是一個有反窺伺認識的人。”

集會室裡的燈在石毅的話落下後亮了起來,在坐的十餘位辦案民警開端會商這兩起案情。而石毅則回到了坐位上,一旁的法醫林芳向他石毅投來了目光,她問:“如果這兩起案件併案,那麼是不是就申明被抓的犯法懷疑人秦白不是凶手?”

隻是秦白不曉得的是,石毅在嘉譽中學的調查訪問以絕望和迷惑告終,更甚的是還產生了彆的一起凶手案,死者是陳倩的父親陳國梁。

報案人:一對籌辦在河邊公園樹林裡打野戰的酷愛情侶。據那對情侶羞射的交代,上午來河邊公園散心,在散心的時候愛意萌發,見四下無人就朝樹林裡走,走到埋冇處就開端激吻,在激吻中,女方偶然中看到一顆不被人發覺的大樹前麵坐著一小我,當即拍著男方的肩膀,表示有人。男方當時正來勁,有人打攪導致內心不爽,覺得火線那人是個流浪者,因而就走了疇昔想叫其分開,誰曉得來到那人正麵,發明那人臉部滿是血,恰是死者陳國梁,死狀可怖,惶恐之下報了警。

“陳倩的案子還冇有偵破,固然抓到了有犯法懷疑的秦白,但是各種跡象表白犯法懷疑人秦白不具有殺人動機,光靠他當晚與死者見過麵、在死者身上留下指紋的這些證據,還不敷以定他罪,隻能申明當晚他見過死者和打仗過死者,以是要肯定他就是凶手,還需持續偵辦。現在我來講說關於陳倩一案的相乾疑點。”

凶器:堅固的鈍器物,與死者頭部重擊痕是硬幣大小的圓痕來看,應當是羊角錘之類的東西,凶器現在下落不明,現場有被打掃過的陳跡,思疑凶手帶走了凶器。

刑警大隊集會室,此時由石毅主持的案情研討集會,正如火如荼的停止。

形成死者滅亡啟事:頭部受鈍器之類的堅固物多次擊打而死,死前曾飲過酒。

“那麼現在題目來了,死者陳國梁為甚麼會去河邊公園?是去見人?要見的人是不是用電話叫他出去的那小我?同時叫他出去的這小我是不是凶手?但是經調查發明,死者接到的阿誰電話是一個公話亭打來的,除此以外在無任何線索。因為死者身份的特彆性,是陳倩的父親,凶手也都有著反窺伺認識,還都帶走了凶器且打掃過現場,是不是能夠證明兩起凶殺案是同一個凶手所為?上麵,在坐的各位頒發你們的定見吧。”

秦白的師母從昨夜到現在都冇有閤眼,一是丈夫劉國棟還在病院,固然搶救過來了,但還冇有離開生命傷害;二是丈夫的門徒秦白無緣無端被以涉嫌殺人抓了起來。持續兩起凶信讓秦白的師母都有點茫然和抓瞎,完整不曉得究竟產生了甚麼,明顯還在吃慶功宴,卻隨後丈夫就被人攻擊,秦白又被差人抓走…。。究竟產生了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