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我不想當商人”(4)[第2頁/共4頁]
《紐約客》是一本非技術雜誌,在向路過的記者先容這台極其龐大的機器時,史蒂夫嘗試了各種百般的體例去消弭淺顯人的瞭解停滯。史蒂夫能夠瞭解淺顯民氣裡深處對電腦的驚駭,擔憂平常餬口會被電腦掌控(史蒂夫多次操縱人們的這一擔憂來鼓吹本身的產品,特彆是1984年為了推出麥金塔電腦而拍攝的電視告白,其背景就選用了布希・奧威爾的寓言小說《1984》,小說假造了一個被“黨”和“老大哥”操控的集權獨裁社會)。史蒂夫體味人們對於電腦的無知,是以用了幾個易於瞭解的簡樸比方:雪佛蘭汽車、打字機、拍照機。在史蒂夫口中,利用電腦就跟拍照一樣簡樸,乃至把Apple II稱為“被順服”的機器。他還不忘給公司和Apple II貼金:把這台幾個月前由一群加州小屁孩兒設想的機器比作勞斯萊斯,而有著73年悠長汗青的勞斯萊斯汽車是產業出產的典範,代表了精英群體高雅的層次。他乃至把蘋果描畫為天下第一,這底子冇法證明,卻一下子讓蘋果這家小公司躋身巨擘的行列,與IBM、DEC和寶來公司並駕齊驅。史蒂夫是一名傑出的演說家,即興演說功力過人,麥肯納幫忙史蒂夫把他的天賦應用到了極致。
“疇昔10年,媒體一向在大告發導電腦財產,就彷彿電腦節製了淺顯人餬口的方方麵麵。但是大部分人底子不曉得電腦是甚麼,無能甚麼,不無能甚麼。現在,隻要花一台立體聲聲響的錢就能買到一台電腦,能夠與電腦互動,找出電腦的奧妙,這是史上第一次,就比如把1955年款的雪佛蘭汽車完整拆開。再想想拍照機,美國有上千人上過拍照課,但他們永久都不會成為專業拍照師,他們隻是想體味拍照的過程。電腦也是一樣的,1976年,我們在洛斯阿爾托斯的車庫建立了一家小公司,專弟子產小我電腦,現在我們已經是環球最大的小我電腦企業。我們出產的是小我電腦裡的勞斯萊斯,一台被馴化的機器。一談到電腦,呈現在人們腦海裡的就是閃動的小燈,但我們的電腦就像一台便攜式打字機,隻要連上輸出螢幕,就能顯現彩色字體和圖象。它能給用戶供應反應,是以用戶熱忱高漲。人們常常問電腦無能些甚麼,它能完成很多事,不過在我看來,它最首要的服從是教會人們如何給電腦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