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狀子(怪章節,不喜勿入)[第2頁/共3頁]
然,吾父後娶之婦得吾有此物,索求,吾拒之。父來,言借閱一日。乃為親父,不敢辭。亦日知,吾之字帖已送於人,為升官之用。汝肉痛之,然,其乃親父,何如之。
吾已不成再忍,求與父絕,出父族。吾已不成再忍,即為不孝之人,不能立於六合間,吾亦求之。
入父家,不出三日,上至祖母、伯叔、親父・下至兄弟姐妹,皆出事。齊曰:汝乃克家之星。言曰當日汝之母,亦為汝克之而亡。吾知此言・大悲,亦想隨母而去。被舅贈仆所阻。
此經事多日寧,不亦父入私拘。外祖欲入父罪,斬之。吾苦苦哀之,曰:乃為親父,若不得,枉為後代乎。日日要求,外祖憐吾孝心,遂應。然,父以後婦私放貸十萬金,毀民數家,奪命數條。外租怒,定其罪。汝亦日日求之,常常遭斥。然外祖終憐吾至孝,放之。吾愧於死之民數,破鈔數金做法,盼吾之罪少之。
半夜,吾被綁,視,竟為莊頭。曰:何如汝命,礙人路,勿怨於吾。遂行車馳驅數裡,棄吾於河中。幸天垂憐,死之抓一草,入岸得一命。汝憶嬤嬤曰“汝生來高貴,乃為公主女,外祖為帝尊,如有故,當尋母家護。”
陰錯陽差,天不幸,得見親舅。舅憐吾悲苦,接入府中,甚為心疼。吾感彼蒼・吾之厄命已過。然,祖攜父,接吾回。吾不該,舅亦無法,方知,人間多為無法事。
入安家繡房,得跟繡娘,貪婪刻薄,不打則罵,汝把所得敬之,殷勤奉侍,日子微好。然,天降橫禍・吾得繡娘之語送華服於安家十女。路遇九女,九女與十有隙。得知此,毀其華服。十女得信,華服已毀・亦要杖斃吾。吾想待留命,不冤死,遂逃。
此事為三舅所知,大怒,曰:吾送甥物,豈敢為官爵而奪甥之愛,甚為欺甥。族人惶恐,汝父知後怒罵於吾,言語乃為汝向父老訴之,吾甚為愕。父令後娶婦對吾傳話言曰‘吾當以死全孝,。吾大怒,金鞭揮之。再寫信親長,言語乃是吾為父出息,自送之,非為奪,請舅諒之。舅得此信,感喟不止,送一美姬於父,盼父能慈待吾。
舅得信,親至,大怒,斥曰“甥在吾府中半月安好,怎一入你府,怪事連連。是為天災,亦為天災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