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五章 革命萌芽[第2頁/共6頁]
另有中間的傢夥,他老婆倒是姿色平平,但他很有家資。
一群連蜥蜴都不放過的傢夥,你能希冀他們瞭解甚麼禮義廉恥嗎?他們既然信神,就讓他們信好了。
婆羅門代表豁然開暢,連連稱是,歡天喜地地歸去跟火伴清算行李,籌辦去拉薩留學,以便等故國被大明占據後好曲線救國了。
這一招非常高超,他既冇有臨陣逃脫,也冇有後退,督戰隊應當就冇有來由一槍打死他。
婆羅門代表聽出了蕭風的言外之意,眼睛頓時亮了起來:“大人此話怎講?”
我們在給誰當肉盾?不是我們身後的刹帝利,也不是刹帝利身後的婆羅門,我們是在給侵犯者當肉盾!
神改個名字冇啥大不了的,種姓軌製改個名字就有啥大不了了嗎?佛教說的是眾生劃一,可你見哪個寺廟裡劃一了?
這個辨彆平時不較著,但到了現在這個時候,就是誰當肉盾誰當弓手的辨彆,太他媽的首要了!
我甘願以功績相抵,可皇後卻說,我恃功傲慢,大要是拿功績救母,實際上是揭示氣力,威脅父王!”
此次霍金斯隻是綠了他,倒還不要緊,等下次霍金斯再打過來時,估計就會殺了他了。
並且吠舍們多少都讀過幾天書,熟諳幾個字,也算是知識分子了。知識分子都比較惜命。
你可知,為何大明聯邦有那麼多的番邦屬國,我卻隻將草原歸入大明版圖,其他的都留其國名,任其自治嗎?”
我去和父王講理,卻惹怒了父王,說我身為後輩,不該過問此事,當為尊者諱。
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國度越大生命力就越強,並且文明傳承就越不輕易斷絕,可凡事要有度。
因為不列顛運來的火槍數量隻要幾萬條,是以並非統統人都能分派到。除了不列顛人以外,必定優先分給婆羅門和刹帝利。
但他們身後的槍手們落空了樊籬,立即被明軍的火力打得死傷慘痛,前麵的督戰隊揮動動手槍,威脅人牆從速站起來,不然打死他們!
比如我身後的這個傢夥,一樣是吠舍,但他有個標緻的老婆,會不會是賣力發槍的不列顛老爺不但給他發了槍,還給她老婆發了槍彈呢?
可歸根結底都還是一家人,不過是都說本身的老邁短長就是了。總比外來的耶穌靠近吧?
她說,不列顛人占據不丹之時,霍金斯……阿誰惡魔,曾玷辱了我的母妃,讓父王下旨逼我母妃他殺!
明天,我們覺醒了,我們要自在,我們要抵擋!我們手中冇有槍,但我們也不需求槍!
他帶著不列顛老鄉們騎上剩下的戰馬,趁著傻三兒們還在浴血奮戰之時,猖獗地跑路了。
叫婆羅門、刹帝利能夠當貴族,當統治階層,改名叫活佛和羅漢就不可了嗎?事在報酬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