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農奴之罪[第1頁/共6頁]
這時我男人衝了出去,他本來不該這麼快返來的,因為一匹馬的蹄子受了傷,他把馬先送返來了。
聞聲這話,那兩個穿著華貴的土司站起家來,衝蕭風哈腰施禮,態度非常恭敬。
羽士們最後說道法天然,強行傳道冇有好處。以是除了出世觀派來的那位一塵子道長對峙下來冇走,其他羽士都跑光了。”
蕭風看向幾位活佛:“佛門慈悲為懷,不知幾位活佛對這件事兒,有甚麼觀點嗎?”
這就是活佛在藏地的另一個服從,當土司們之間有衝突紛爭之時,常常會請活佛作為中間人調劑,畢竟活佛是大師共同的信奉。
何況要正法一個農奴,可用的罪名很多,有些底子就不需求證據,下官也冇才氣一一鑒彆。”
“活佛,朝廷的大人,土司老爺,這確切是小人的瀆職。
知府看了活佛和土司們一眼:“大人有所不知,藏區百姓隻要和漢人產生牴觸,土司們纔會找我籌議。
“元敬,你也去奉告我們帶來的人,不要妄動,統統服從號令行事,違令者,嚴懲不貸!讓召安然也出去。”
土司的農奴如果犯了寺廟的端方,寺廟一樣會和土司們協商措置。”
召安然氣得渾身顫栗:“你……你說的這是人話嗎?你壓根就冇把他們當人!”
這些端方,又不但是我這裡的,其他土司處也都是一樣的!如何召大人這是要剝奪我土司府的辦理權嗎?”
寺廟中的農奴如果犯了俗世的律法規矩,土司們需求和寺廟協商措置;
女子絕望地哭伏於地,她重新到尾都冇想過要求土司,可見心中對土司會如何做,早已心知肚明。
俗世中事,寺廟是不管的。寺廟中事,俗世也是不管的。
半晌以後,僧兵們帶著三小我走了出去。一個是召安然,一個是穿戴藏袍的管家,兩人瞋目相視,像兩隻鬥雞。
我每次來朝拜,都是一步一個頭的磕過來的,我們百口從未犯過任何戒律,求佛祖保佑我們,求活佛救救我們。
蕭風點頭道:“端方能夠有分歧,但鑒定有罪與否,起碼要有一個標準:
知府說到:“和苗疆一樣,一個月一錢銀子。大人,這不是錢的題目。
這是一向以來的端方。他冇有脫手,以是才饒他一命的。管家,他有冇有叫罵?”
定是你這狗主子先不客氣的!給召大人陪個禮,帶上這罪奴回府,再敢出來肇事,我打斷你的腿!”
另有跟著下官一起入藏的羽士們,也是四周碰鼻,最後連飯都吃不上了,早晨睡覺還會被人偷襲。
蕭風淡淡的說道:“這不是在唱戲,有甚麼話就直說,不消襯托氛圍。甚麼冤情說出來,大師聽聽再說。”
措欽活佛說道:“各地有各地分歧的端方,倒也不能一概而論。漢地也有比藏區過分的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