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農奴之罪[第2頁/共6頁]
措欽活佛說道:“各地有各地分歧的端方,倒也不能一概而論。漢地也有比藏區過分的端方。
畢竟大戰期近,如果和土司、活佛們撕破了臉,得不到本地權勢的幫忙,兵戈就會更難一些。
至於來傳道的羽士們,他們遭到禮遇,也是百姓從心中架空的成果。
我曾微服私訪過,農奴們說,就是一個月一兩銀子他們也不敢讓孩子來,搞不好會被仆人打死的。”
蕭風悄悄皺了皺眉,有些事,他本來是籌算等打完和不列顛人的仗以後再做的,明天隻是探探深淺。
“求活佛拯救,我家人都是活佛虔誠的信徒。這很多年來,隻要有一點餘錢,我們都會到寺廟來上香轉經的。
蕭風皺皺眉:“農奴又不是仆從,是仆人說打死就能打死的嗎?這合適大明律法嗎?你這個知府乾甚麼吃的?”
比方女子有通姦行動的要浸豬籠,在藏區則冇有這麼殘暴。另有淩遲這類獎懲,藏區也不過是斬首罷了。
聽了知府的話,兩個活佛同時看向措欽活佛,當初跟朝廷談前提是措欽活佛出麵的,此時天然該他做出解釋。
“究竟是甚麼事引發的爭論,詳細說來。”
蕭風嘲笑道:“漢地的官府,可冇有因為丈夫瞥見本身老婆被人欺侮就要被挖眼睛的!”
俗世中事,寺廟是不管的。寺廟中事,俗世也是不管的。
知府大人能夠作證,我們讓各地寺廟向百姓們宣佈過,朝廷建的學宮,他們能夠去上的。
走在他們中間,拖後半步的,是一個畏畏縮縮的藏族女子,身上的藏袍襤褸陳腐,頭髮蓬亂,像隻驚駭的小獸一樣。
現在管家對她男人的獎懲,就是遵循端方來的。如果是仆從,還用得著講端方嗎,早就扒皮剔骨了!”
隻是藏區百姓虔誠信佛,代代相傳,這是非外力所無能擾的。
藏民內部之事,土司隻是給我打個號召罷了,並不會真正讓我參與。
如此一來,兩邊參戰的人越來越多,幸虧大師還都比較禁止,隻是動動拳腳,並未有人動兵器。”
二活佛開口道:“這是俗世之事,歸土司府管,寺廟並無辦理的權力,你為何要到寺廟來求救呢?”
解除信奉程度的分歧,此時活佛的感化有點近似於香港各幫派之間構和時,桌子上擺著的關二爺雕像。
知府看了活佛和土司們一眼:“大人有所不知,藏區百姓隻要和漢人產生牴觸,土司們纔會找我籌議。
一小我有錯,被判無罪,或許是錯誤較輕;但如果一小我無錯,卻被判有罪,這端方就必然是錯的!
世人都站了起來,大戰之前起內鬨,這不是甚麼功德兒。大活佛開口問道。
二土司愣了一下,這才細心看了看阿誰女農奴,哦了一聲,估計意義是本來是她,想不到兒子口味和本身還真是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