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尼姑殺姑案[第1頁/共4頁]
這就是說,通雲實在冇有作案時候?!
蕭家鼎心中一動,望著兩個走疇昔的女尼,她們對這個案子很較著以為是一件冤案!從她們所說的來由來看,這通雲是死者一手扶養長大的,這類豪情天然是非常的深厚,普通環境下不會脫手殺人,特彆是對一個削髮人而言,這類能夠更小。再者,從通雲聽到姑姑被害的動靜當場昏死疇昔來看,如果不是裝的,那證明兩人的豪情非常的深厚,又如何能夠殛斃親姑姑呢?
蕭家鼎不是專業法醫出身,他對屍僵、屍斑這些初期屍身征象的冇有深切研討過,就是本科時學《法醫學》曉得的一些外相。但是這些都是法醫的根基知識,應當是不會錯的。這個案子時候上存在的嚴峻衝突,讓他一下的警戒起來。
蕭家鼎又重視看了幾眼。那女尼低著頭,靠在濕漉漉的青石板牆壁上,彷彿已經睡著了似的。
“為甚麼要殺她?”
次日,早上是蜀王李恪升堂問案,因為冇有蕭家鼎的案子,他也就不消去大堂。一時也就餘暇下來了,有些無所事事。看看天氣還早,便換了便裝,信步出來,在縣城裡閒逛。
“刀子……”
蕭家鼎問道:“你叫甚麼名字?”
女尼毫不躊躇點點頭:“是我殺的。”
發明屍身的處所是益州城外十餘裡的荒坡。那邊間隔萬安縣的路程走路起碼要一整天!當然,騎馬的速率要快一些。蕭家鼎又翻看了一下記錄,發明當天下午的晚課記錄上也有通雲的名字,也就是說,通雲是插手了當天遲早誦經的,中間有一個時候的歇息時候,這個時候恰好是屍身查驗的時候。因為屍身還冇有呈現屍僵和屍斑,申明死者被殺的時候應當在屍檢前兩個小時以內,也就是說,死者被殺的時候,是在鄰近中午的時候。而這個時候,按照誦經記錄本的記錄,通雲是在白鶴庵裡冇有分開。
“……”通雲停頓了好一會,才艱钜地吐出了幾個字,“我姑姑……”
白鶴庵的主持親身歡迎了他們。蕭家鼎問的題目是:“通惠是甚麼時候回到白鶴庵的?”
在中午短短的一個小時的時候裡,就算騎再快的馬,也不成能從萬安縣到益州城外一個來回的。
蕭家鼎回想了一下,白日蜀王李恪來大牢錄囚,挨個見麵聽取喊冤的時候,這女尼並冇有喊冤,也冇有任何反應,看來是已經認命了。
莫非,這個案子當真有冤情?
前麵的囚室,再冇有見到削髮人模樣的死囚,看來,剛纔的阿誰就是通惠說的阿誰殺人犯女尼。
因為她姑姑智賢師太送她出城的事情,寺廟裡很多人都曉得,而當時通雲隨身帶有防身用的戒刀。她是最後一個見到死者的人,因而便思疑到了她,將她傳到了衙門。並冇有效刑,她就主動承認是她殺了姑姑,並說了顛末。捕快從她的禪房找到了殺人的凶器戒刀,但是戒刀上並冇有血痕,扣問以後,通雲說本身曾經用淨水幾次洗濯,以是冇有留下血跡。因而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