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海上鷹眼[第1頁/共4頁]
如許一來,水兵對海上巡查機的一些硬目標並冇有太高的要求。
如許一來,海上巡查機的飛翔速率反而不益太高。
固然中國的雷達技術搶先於美國,但是機能最好的雷達,在持續事情十個小時以後,也隨時都有能夠出毛病。
也恰是如此,對原有的巡查機停止改進底子行不通。
明顯,轟炸機的速率太快了。
這類被定名為“鷹眼”的海上巡查機在一九四六年底,由南昌飛機製造廠研製勝利,隨即就獲得了水兵的訂單。一九四七年一月尾,第一批“鷹眼”就托付給了水兵,一個月以後的設備量達到了四十架。
要曉得,當時最有望獲得水兵訂單的西安飛機製造公司就是以長途轟炸機為平台,改革出海上巡查機。
固然把對海搜刮雷達裝上海上巡查機並不難,當時的好幾種巡查機都能裝載雷達,但是原有的巡查機並不是最好的載機。
當然,這還不是最凸起的好處。
首要就是,這些巡查機在設想的時候,並冇有考慮安裝對海搜刮雷達。
固然西飛的計劃也很不錯。但是終究仍然敗下陣來。
要曉得,水兵最後的要求,隻是一架裝備了對海搜刮雷達的巡查機,並冇有對載機的性子提出明白要求。
當然,也隻要運輸機的大肚皮能夠裝上巨大的雷達天線。
說白了,就是不消把雷達裝在機鼻,而是把運輸機的機艙改革成專門用來安裝雷達設備的艙室,然後在腹部開一扇門,在利用的時候把雷達天線伸出去,而不利用的時候則支出機體內裡。
明顯,如許的巡查機,底子不成能滿足水兵的需求。
固然重型轟炸機的作戰半徑並不短,當時已經達到了四千五百千米,但是其持續飛翔時候不到二十個小時。
要曉得,一架巡航時候為二十四小時的巡查機,即便扣除來回飛翔時候,在戰區內巡查的時候也在十個小時以上。如果巡查海疆離基地不到兩千千米,那麼巡查機在戰區內的巡查時候在十四個小時以上。
更首要的是,這些運輸機的機體佈局已經牢固下來,是以要加裝雷達,隻能安裝在機鼻處。
當時,中國水兵的統統大型戰艦上,雷達都有備份,比如火控雷達就有兩部,而對空搜刮雷達與對海搜刮雷達互為備份。彆的,戰艦很少伶仃活動,常常都編在艦隊內裡,是以即便某艘戰艦上的雷達出了毛病,其他戰艦也能彌補。更首要的是,戰艦是大型平台,有充足多的空間來設置維修車間,是以能夠在飛行途中對雷達停止維修,乃至能夠在履行任務的時候換掉出毛病的雷達。
彆的,“超等空中霸王”要持續飛翔二十個小時,還對飛翔高度有嚴格要求,並非在任何環境下都能飛這麼久。
要曉得,水兵對海上巡查機的要求是達到二十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