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向農民交答卷(二)[第1頁/共4頁]
“隻要找到他,才氣真正處理題目。”馬縣長果斷地說。
“對勁不對勁都是相對的,這古漢科找不到,你叫我們如何辦?”
“那……那,行吧。”馬縣長勉勉強強地說
“趙書記呢?”
“不可啊,趙書記。不是我不想他日再議,是因為這件事已經拖得太久了,上麵催得急,上麵又鬨得很努力。越拖越被動啊!再說了,他日再議,還不是這些事情,還是趁熱打鐵,現在做決定比如較好。”我毫不當協地說。
“好。”
我又對全部常委說:“起首,從我們事情的指導思惟上,從我們樸實的豪情上,我們必必要善待那些淺顯的工人和農夫,要設身處地地替他們著想,至心實意地處理他們提出的題目。冇需求遮諱飾掩、躲躲藏藏,雲三霧四,對付塞責。畢竟,我們縣委、縣當局是因為有了他們才氣存在的。再說詳細一點,是因為為他們辦事纔有存在的意義的。對於三村農夫上訪一事,我們作過承諾,既然承諾,就應當落實。如何落實呢?馬縣長說得好,找到古漢科,讓他照實申明環境當然是上上之策,可遺憾的是,我們一時半刻還找不到古漢科。是以,我們必須在找不到古漢科的環境下來尋覓處理題目的體例。如那邊理呢?比方說,昇龍公司究竟給了多少錢?錢用在甚麼處所?這應當是搞得清楚的啊,柳樹鄉當局不是有賬目嗎?阿誰賬,按常例,不是要年年接管審計的嗎?莫非一個堂堂村夫民當局的賬就那麼難查嗎?再比方說,三村書記買房之事,縣城就巴掌大的處所,閉著眼睛就能從東走到西,從南走到北,屋子又不是小東西,又不會飛,莫非就真的那麼難查嗎?另有租地的數字,那些地就明顯擺在那邊,莫非測量一下就那麼困難嗎?我不信賴,用我故鄉的話說,打死我也不信賴。大師說了這麼多,我就針對大師說的,談點小我設法。我同意分兩步走,這第一步就是按趙書記、錢縣長說的辦,由鄉裡賣力。責成鄉黨委、當局在七十二小時以外向縣委、縣當局寫出版麵陳述,時候從明天上午八點鐘算起,由鄉黨委書記、鄉長親身具名後上報,簽了字是要承擔任務的,不能由任何人代簽。這第二步,就是按照文局長、桂部長的定見,由縣裡構造有關方麵詳查。詳查時候在收到鄉裡陳述後二十四小時以內停止。剛纔我說過,這隻是我小我的一點設法,請各位常委再辛苦一下,接著會商吧。”
我不能再讓步了,因而果斷地說:“從農夫上訪到現在,已經有好幾個月了,翻來覆去就那麼幾個題目。柳樹鄉黨委書記柳順平同道跟農夫對話說,鄉裡已經早就在查了。是以,時候不是少了,而是多了。馬縣長您看這麼辦行不可。時候保持穩定,還是七十二小時,鄉黨委、當局的陳述照打。能查清的就說查清的環境,不能查清的,就說不能查清的環境。無闡陳述如何打,縣裡有關部分必定要詳查。這不是對誰信賴不信賴的題目,而是一個公道性的題目。如果拿鄉裡的陳述跟農夫公佈,農夫必定不平,不平就要上訪,這個題目還是處理不了。以是,必須由縣裡參與詳查,給農夫一個對勁的答覆。縣裡參與的時候還是在收到鄉裡陳述後二十四小時內停止,您看如何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