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 犯罪小說[第1頁/共4頁]
按耐下有些過於鎮靜的設法,蘭斯細心翻了翻“神之城”這本小說的相乾質料,然後發明,他在1998年就買下了小說的改編版權――當年他們把“中心車站”推向了北美市場,獲得了龐大勝利,因而蘭斯就順勢壓服了保羅,拿下了版權。不過,蘭斯一向冇有尋覓到合適的編劇來停止改編事情。
這部作品的拍攝絕對不輕鬆,起首它勢需求到裡約熱內盧取景,這就觸及到了官方合作、跨國合作等毒手的題目;其次電影最好能夠到窮戶窟以內實地拍攝,那麼本地的黑幫就首當其衝,更不要說四周糟糕的治安和居高不下的犯法率了。
非英語片在北美市場的表示一向以來都很糟糕,停止到2002年為止,僅僅六部非英語作品的北美票房超越了兩千萬美圓,此中獲得了四千萬美圓票房的作品隻要戔戔兩部,一部是中/國的“臥虎藏龍”,一部是意大利的“美美人生”。
以是,如果想要拍攝“上帝之城”,尋求已經生長成熟的製片公司合作,這纔是最明智的,並且最好是對外洋拍攝有經曆的大型製片公司――不然到達巴西以後兩眼一爭光,這可不是好兆頭。
“上帝之城”是一部具有光鮮巴西特性的作品,能夠勝任這一份事情的編劇,必須對巴西文明、政治、經濟、格式等多方麵都有深切體味,同時還需求對小說背景年代和所用說話都有深切的熟諳。但這又談何輕易?
不過改編事情實在過分龐大,疇昔三年時候裡,蘭斯每年都會抽出一到兩個月的時候到裡約熱內盧居住,一方麵能夠和原著作者保羅麵劈麵扳談,另一方麵能夠融入本地的餬口,最首要的還是能夠親身到上帝之城去考查。
在“丟失東京”和“上帝之城”當中二選一的話,蘭斯會毫不躊躇地挑選後者。而現在蘭斯手裡就緊緊地握著“上帝之城”的改編版權,這絕對可以是打盹就趕上枕頭了。
蘭斯拿著條記本,一時就有些發楞。他忍不住就開端思慮,如果上一世他冇有穿/超出來,蘭斯是不是有重新崛起的機遇呢?即便有瑞恩的打壓,即便有布希的叛變,即便有蘭斯本身的不諳世事,但……
“上帝之城”在上映以後,獲得了龐大的勝利,不但答覆了巴西電影財產,與“中心車站”一同成為了巴西電影的代表,立名環球;同時還讓人們對巴西混亂情勢的社會本源有了必然的認知,在巴西海內引發了遍及而深遠的顫動。
考慮到“上帝之城”的電影本錢,固然這部電影僅僅隻耗資了三百萬美圓,但他現在底子就拿不出這麼大一筆現金。以是……這是一個毒手困難。
以“上帝之城”作為蘭斯東山複興的作品,實在是再合適不過的挑選了,絕對能夠稱得上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當然,最好的環境是,蘭斯將“丟失東京”也搶到手上,然後獨立製作“上帝之城”,但蘭斯也曉得這太貪婪了。不要說瑞恩絕對不會對“丟失東京”等閒罷休,即便蘭斯勝利地虎口奪食,以他現在的資金和資本來講,同時製作兩部作品也是底子不成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