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半掌血印(2)[第2頁/共4頁]
我嗯了一聲,感覺有事理。
我和門衛打了聲號召,隻聽屍庫的卷閘門霹雷隆地翻開,隨即內裡的日光燈也翻開了,全部屍庫一片透明。
“那為甚麼凶手在無燈的環境下切割頸部還能切割得那麼麋集?還能精確地找到電閘的位置?”
經比對,電閘上的血指紋是陳方遺留的,陳方的車裡也查驗出了死者劉剛的血跡。
“有新環境了,劉剛的老婆崔玉紅能夠有懷疑,恐怕得節製起來。”飆哥說。
“戴妙手套後再對死者俄然攻擊?死者還能不發覺?或者是在這不冷的天,戴動手套一起和死者回家?並且手套上黏附的血跡也會留在開關上啊。”
“但是電燈開關上冇有發明除了死者以外的其彆人的指紋啊。”我問。
“莫非是他老婆把鑰匙給了彆人?或者是技術開鎖?”
“這個……這個……有能夠吧。說不準他已經想好了殺人的步調。”我想了想,說,“不過照明有冇有題目?如果是一小我,冇有彆的一小我照明的環境下,不成能擊打頭部擊打得那麼精確,並且切割頸部切割得那麼麋集。”
飆哥說:“既然有姦情,那麼這個老闆做的崔玉紅不在場的證據很能夠就有題目了!抓人吧,我們有證據能夠比對。”
看來人在極度驚駭的時候,腎上腺素大量分泌,能讓腦筋非常復甦,並激起靈感。這時的我,彷彿發明瞭電閘和這起案件中的燈的乾係。如果現場那天恰好跳閘了,會是如何呢?我來不及多思慮,跑到值班室向飆哥彙報了這個設法。
早晨我在宿舍翻來覆去睡不著。劉剛是在門口剛換好拖鞋就被攻擊了,然後再在客堂裡鬥爭,這個過程是冇有題目的。如果現場本身就冇有開燈,而是有彆的一個共犯賣力照明,劉剛冇有事理不開燈就換鞋;如果是劉剛開了燈,凶手拜彆的時候關了燈,冇有事理不在開關上留下指紋和血跡。莫非是先開了燈打鬥,然後在鬥爭過程中不謹慎碰到開關關了燈?也不成能,因為開關地點的玄關處冇有鬥爭陳跡和血跡。也不成能是凶手用身材其他位置關的燈,因為凶手割破了死者的大動脈,身上應當沾有大量的血跡,看了衛生間和廚房,也冇有洗濯的跡象,不成能那麼巧,關燈的部位恰好冇有沾到血吧?
是飆哥打來的:“我猜你還冇睡。你和我一樣,在想燈的題目,對吧?”
吃完飯後,我們到市局插手了專案組的闡發彙報會。在會上,我們冇有提出太多的觀點,畢竟本身的思路還冇有理清。我們提出,本案是熟人作案,應當從劉剛案發當天在健身中直打仗的和出健身中間後遇見的人當中動手調查仇債乾係。一人作案還是兩人作案目前還冇有根據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