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夜半槍聲(3)[第1頁/共5頁]
她現在不但完整適應了屍檢事情,並且已經能夠清楚地說出屍身的解剖位置,這讓我們不由感慨她適應才氣、接管才氣的強大。我也儘本身所能停止標準化操縱,好讓這個白紙一樣的女大門生,對法醫的事情有個標準性的熟諳。
所長接過話茬兒:“死者家裡情麵感很衝動,開端很不共同,厥後我做了很多事情,纔對地窖停止了搜尋,找到了幾枚做好的彈藥。喏,在這裡。”
我們對屍身停止了全麵的屍表查驗,死者除了左邊膝蓋上的一處槍創以外,我們還在他的後枕部摸到了一塊不小的血腫。血腫的大要另有一些淺淡的擦傷。頭皮冇有創口,隻要血腫和擦傷,用法醫的目光看,這是一個具有必然平麵、必然質量、大要粗糙的鈍性物體構成的毀傷。能夠是摔顛仆在空中,也能夠是東西構成的。
開完顱,大寶和楊法醫按通例對死者的屍身停止了全麵、體係地解剖查驗。大寶動刀的時候,能夠是因為頹廢,一不謹慎用手術刀戳破了死者的胸腔。
回到賓館,案件的一幕幕在麵前閃現,我的直覺奉告我,這個案件間隔偵破已經不遠了。並且,很明顯,如許的案件都是因為仇恨或者豪情,範圍也不會太大。還是“清道夫”案件比較毒手,那會是甚麼人乾的呢?殺那些無辜的人,還用了那麼龐大的反窺伺體例。既然用了龐大的反窺伺體例,為甚麼又要在牆上寫字,給我們留下線索呢?
查驗完屍身後,我提出要去現場村莊四周的小店吃牛肉麪。除了這是我的癖好以外,我另有彆的企圖。路過現場的時候,鑒戒帶已經撤去,隻留下路麵上的片片血跡。我叫韓亮停了車,下車在現場四週轉了一圈。不一會兒,我就用物證袋拎了一塊磚頭上了車。
我們走出專案組集會室的時候,聞聲公安局大廳裡一片喧鬨。細心辨聽,是有人在喊冤。可想而知,那四個打麻將的人被抓出去了。
如果是走火,這麼長的槍,應當打中死者的腰部以上,或者彈道是往下的。如果是打中膝蓋,並且創道往上,如許擺放槍支不公道,並且死者是夠不著扳機的。即便是死者坐在地上,用槍頂住膝蓋,扳機的位置也在他的腳尖以外,柔韌性再好,也夠不到扳機。
“以是,隻要能夠是彆人拿著槍,對著他的膝蓋開了一槍。”我說,“現在我們需求對屍身停止解剖。”
“有事理!”在場幾人異口同聲地說。
我對派出所所長說:“費事聯絡殯儀館的同道,去解剖室停止屍身解剖。”
我微微一笑,說:“你們看,創道是從下往上的。你們再看看這支槍,有一米二長。加上這是打仗射擊,現在我們來複原一下現場。”
“哎呀,謹慎點兒。”楊法醫說,“屍檢過程是要錄相的,彆給當事人家眷瞥見了,非說這一處創口是凶手構成的就垮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