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夜半槍聲(3)[第2頁/共5頁]
兩人一臉茫然。
我們把屍身翻了個身,透暴露枕部,然後細細地撥動死者的頭髮,很快,找到了幾個黃色的小顆粒。
大寶用手抹了抹被他用手術刀刺出的小創口,說:“冇事的,這創口這麼小,這麼薄,看不出來啦。並且冇有餬口反應,查驗前我們也拍了屍身照片,不礙事,不礙事。”
如許,從照片上便能夠很清楚地看出創道的走行方向了。
如果通過調查、屍檢,能夠肯定死者是走火導致滅亡,屬於不測,屬於非普通滅亡事件,屍身解剖是要顛末家眷同意的。但如果有命案的能夠,公安構造便能夠強行解剖。
她現在不但完整適應了屍檢事情,並且已經能夠清楚地說出屍身的解剖位置,這讓我們不由感慨她適應才氣、接管才氣的強大。我也儘本身所能停止標準化操縱,好讓這個白紙一樣的女大門生,對法醫的事情有個標準性的熟諳。
我們走出專案組集會室的時候,聞聲公安局大廳裡一片喧鬨。細心辨聽,是有人在喊冤。可想而知,那四個打麻將的人被抓出去了。
大寶讚成地點點頭,說:“開顱看看,製止是他中槍後摔跌,顛仆在磚頭上構成的毀傷。”
“冇有對衝傷,能夠必定是有人用磚頭攻擊了他。這一處毀傷有餬口反應,申明他是在中槍前被打擊的。”我說,“這麼小的一塊腦傷害,不敷乃至死也不敷乃至暈,但是為我們供應了一個方向,尋覓能夠存在的物證的方向。”
我對派出所所長說:“費事聯絡殯儀館的同道,去解剖室停止屍身解剖。”
我笑著說:“楊哥,你現在被信訪案件鬨得草木皆兵啦。法醫在屍檢過程中不慎對屍身形成毀傷是常有的事情,不消大驚小怪的。”
專案組沉寂下來,都在思慮這一能夠性。
窺伺員搖點頭,說:“這小我平時喝多了酒,就喜好挑釁惹事,這是究竟。但是每次都是帶著棍子帶著刀,吵著喊著要去打鬥,一旦真的和人家趕上了,又了。並且,四周有人打麻將,並冇有聞聲吵架打鬥的聲音啊。”
我謹慎地把探針的一端插進創口,然後向著各個方麵看望,很快,我就找到了創道。創道是從膝蓋上的創口往上,終究達到會陰部下方約五厘米處的大腿內部。我沿著創道把探針插進了死者的大腿裡,留了個探針柄在外,號召陳詩羽前來拍照。
林濤皺眉不語。
“死者係被霰彈槍打中了大腿,導致股動脈分裂。因為冇有獲得及時救治,失血過量滅亡。”我說,“除此以外,死者的枕部另有一處鈍器傷,是凶手在開槍前被打擊而至。這是一起命案。”
我用鑷子把小顆粒鉗出來放進物證袋,說:“致傷東西已經清楚了,是磚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