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食人心理[第2頁/共4頁]
目宿世態城投入利用的室第小區隻要打算中的一半擺佈,相劈麵積的樓盤還處於熱火朝天的修建中。是以全部室第小區雖以中高階定位,但目前實際狀況是小區底子做不到封閉辦理,有多個收支路子,保安監控方麵做得很不到位。更大的難點是已入住的住戶身份構成非常龐大,有部分來自本地,也有很多外埠遷徙戶,而絕大部分是在科技園中事情的租房者。又因為是新興城區,居委會和社區辦事方麵扶植還不敷完整,派出所對該轄區職員環境也不非常清楚,一一到戶排查,需求破鈔大量時候和精力,是以停頓相稱遲緩。
從實際上說,女性開釋性壓抑的體例和渠道相對較多,且性慾表示大多是被動性的、接管性的,以是由性動機導致暴力犯法的女性連環殺手非常罕見;何況本案中凶手分屍和拋屍的老毒伎倆,以及經曆和藹力都非一名女性所能及。由以上闡發不難總結,凶手是一名男性,其殺人食肉是為了尋求節製感來獲得性滿足,也就是說,他與阿明・邁韋斯一樣是一個節製狂。不過與阿明・邁韋斯分歧的是,本案凶手冇有表現出虐待特性,而更多的是表現出一種“占有”心機,當然從他的角度來講,那是一種“愛”的表示。全部犯法過程,實在就是尋求一種永不失落的愛――吃掉她們,他和她們便融於一體,永久不會分離了!
凶手應當係獨居,拋屍地與其住處相距不會太遠,因為他需求時候感受“愛人們”的存在,同時也便於他幫襯拋屍地重溫快感。
以往的行刺案中,凶手挑選平靜類催眠藥物致死的體例極其少見,固然從喪失認識的角度來講,“三唑侖”具有接收敏捷、起效快、感化強等特性,但致死過程要相對冗長很多,乃至能夠還需求在酒精的助力下才氣夠完整致死。不過這或許恰是本案凶手所需求的,他應當非常享用女性尚存必然認識但能夠任他擺佈的局麵。不過即便如許,他卻仍然挑選在受害人完整滅亡以後,才切割精神進食以及姦屍,則充分閃現出他極度的自大感和戀屍癖好,當然這毫無疑問屬於性犯法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