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6章 官斷十條路[第3頁/共3頁]
郭業撓了撓腦袋,道:“甚麼意義?本官如何聽不明白呢。”
想想也是,本來製定這條律法的目標就是禁製人們打賭,冇有事理贏錢了的牢底坐穿,輸錢的就是回家過錢。那也太不公道了。
“唉,說來忸捏。自從罷官以後,小老頭就如同伍子胥過昭關,一夜白頭。”
“這麼快?到底是甚麼體例?”
郭業對勁地說道:“行啊,文老頭,這個彆例好。既不消刑訊逼供,又冇有顛覆岑文昭的供詞,美滿是順水推舟。就是見了岑文字,本官也有話說。對了,你到底多大年紀了?”
文四海滿不在乎地說道:“小老兒曉得岑文昭是仗了誰的勢,不就是岑文字嗎?岑文字現為中書侍郎,固然也算位高權重,但跟您比可差得遠啦,不敷為慮。”
“小人打個比方您就明白了。比如說,某甲贏了某乙五匹絹,那麼某甲就要被判處一年徒刑。某乙呢,就要被當作某甲的從犯,杖責一百。現在這個案子,許元化就要作為岑文昭的從犯來措置。因為觸及財帛的金額太大,岑文昭當然要牢底坐穿,許元化也好不到哪去。隻要把這個事理跟許元化講清楚了,他決計不敢上告。”
“《貞觀律》中有這麼一條:和買人妻及嫁之者,各徙二年,妾減二等,各離之,即夫自嫁者亦同。有了這個典妻文書,刑文昭和買人妻之事,就是板上釘釘。您判他兩年流刑毫無題目。”
文四海道:“小人的這個彆例就是,欲擒故縱。邢文昭不是說底子就不關打賭的事兒,有典妻文契為證嗎?我們就拿這個典妻文契說事兒!秦國公,您知不曉得,遵循《貞觀律》,這個典妻也為違法的。”
“那我官複原職?”
……
“國公爺您真是博聞強記,《貞觀律》的詳細條則都能記得清清楚楚。不過……不過……他這個……”
郭業聞言,搖了點頭,道:“這個訊斷固然不能說不公道,但也不是天衣無縫。岑文昭大能夠倒打一耙,說是受了許元化的棍騙才寫了這份文書。”
郭業道:“文四海,你少給本官耍滑頭!本官當這個長安令,一不為升官,二不為發財,三還不求名譽。要求隻要一個,那就是對得住本身的知己。這個案子,遵循律法,該如何判就如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