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六百四六章 惡法非法[第2頁/共4頁]
固然稅務部分冇有出來“對噴”,不過其他的媒體倒是有設法了,比如說《南周》。這個一向跟賈鴻漸他們對著乾的媒體呢,在曾經被賈鴻漸他們給整過了一次以後,這《南周》消停了一段時候冇找賈鴻漸他們的費事,不過厥後又開端了。不過又開端找了賈鴻漸他們費事以後,《南周》從上到下倒是聰明瞭很多,他們起碼曉得不要瞎扯了。
是以這事兒賈鴻漸真不怕拿出來辯!真諦越辯越明,咱怕甚麼啊?咱幫國企想出來的體例,哪條是違背法律的了?連陰陽條約都不算,最多就是打了擦邊球,以是這事兒最多就是違規,最多就是不太品德,但是絕對算不上是犯法了!並且再說了。中國人一貫是有一個認知的,那就是惡法不法!打個比方來講,美國人的觀點內裡一個惡法如果冇被肯定,隻是在會商中,那麼大師都會去反對。但是如果真的肯定了,那麼大師就老誠懇實的遵循。當然了,也不是冇有違法犯法的人,這裡說的隻是一個大抵的環境,隻是說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而在中國這邊則是不一樣,中國人最聰明瞭,最會當“判官”了。他們會根據本身的環境來鑒定要不要遵循法律。
以是說,在中國人的眼中,如果一個法律製定的不公允不好,那就不是一個好法律,而不是一個好法律的法律,那大師便能夠不履行!在如許的一個思路之下的話,再看賈鴻漸他們中原衛視的行動那就冇有甚麼惹人討厭的處所了――既然稅務部分的規定是個腦殘規定的話,那麼在老百姓看來中原衛視教大師如何合法“避稅”,那的確就是普通行動嘛!有本領你們稅務部分不要出這麼腦殘的規定啊!憑甚麼怪中原衛視不好?
中原衛視在節目內裡,直接就幫各種企業想了各種能夠繞過稅務部分新政的體例。這類做法呢,被南周攻訐為根基劃一於在“教”淺顯人如何成為犯法分子!就像是把各種軍隊內裡才曉得的殺人體例或者是爆-炸物的製作體例公開一樣,這明顯是不好的事兒!如果簡簡樸單就把各種傷害物品製作的體例公開了,那不是大家都能夠做爆炸物了?那社會安然合在?同時在他們看來,這中原衛視悄悄鬆鬆的就在公開的電視媒體上,並且還是收視率最高的海內衛星電視台上播出瞭如許的“教程”。的確就是害人!
當然了。賈鴻漸他們做起來,不但僅是“聳人聽聞”的題目黨,他們也很有料!能夠說的確就是最有知己的題目黨了,哪怕是彆人罵本身的事兒,他們都能專門做一期節目來做一個“我到底該不該被罵”來吸惹人氣,這纔是專業的傳媒人士好麼!在專業的傳媒人士看來,全天下冇有事兒不成訊息。隻是看媒體人有冇有發明訊息爆點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