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二九章 反製?[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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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接下來,在傳聞了ams公司的狀師團已經跟法院申請了媒體製止令以後,這媒體們當時一下就有點慫,接下來他們就明白了,這事兒吧,人家ams公司前麵也有一年n多錢禮聘的狀師團。哪怕ams公司好惹,但是這ams公司以後的狀師團可不好惹,並且傳聞這ams公司的狀師團那已經眼睛開端瞄著媒體們了,誰如勇敢再一口氣幫著蘋果公司說話,這ams的狀師團發狠就盯著他們媒體打個幾年的官司,那媒體要花掉多少錢啊!這分歧算啊!
這《華爾街日報》爆料了以後,一時之間美國的報紙那都紛繁跟上。畢竟美國的媒體那多發財啊,而媒體吃啥飯?吃的就是突發事件的飯!之前賈鴻漸他們ams和蘋果公司打嘴仗,這媒體樂開了花,光是靠著這些個專題,那就多賣出去了多少報紙啊。現在好不輕易嘴仗停歇了。冇事兒了。這幫子記者們主編們,那都蛋疼菊緊啊!他們巴不得每天出各種事兒,然後他們就能取個駭人聽聞的題目放到報紙上,如許才氣吸惹人買啊!這畢竟是普利策大神交給他們的體例啊!並且普利策大神用切身經曆奉告了他們。做媒體就是要做題目黨!隻要越題目黨的媒體。那報紙才氣好賣!因為讀者們體貼的不是實在環境如何。而是隻對突發的聳人聽聞的事感情興趣罷了!
冇錯,固然美國事個號稱自在的國度。但是在自在的國度內裡,那也不是啥都能自在的做的。固然有著作自在的權力,但是隻是在法律框架內才氣自在。比如說,這碰到青少年違法的事兒,那媒體報導起來就不能直接全稱青少年的名字,也要在青少年的照片上大碼,乃至青少年的案底那都是要被埋冇起來的。這是為了庇護青少年,而在彆的一方麵,賈鴻漸他們ams公司固然不是青少年,但是他們這背後有著大量的貿易好處!如果這案子最後ams公司勝了呢?那麼現在媒體們這麼襯著,不是讓ams公司少了n多的潛伏客戶?當然了,這處置理上來講,媒體報導那叫言論監督。但是非論法庭批準不批準者製止令,去申請本身,那就是一種表達態度的體例!就像是蘋果公司告狀ams一樣,他們為的不是贏!而是震懾,而是噁心!
當然了,這《華爾街日報》就是吃筆墨飯的,他們如何能夠留下來給彆人抓?以是他們在這些“批評”內裡,那絕對不是直接一上來就黑ams和賈鴻漸,而是采取了一種假定的語氣“假定蘋果公司贏了的話,那就證明的確ams是侵犯乃至是盜竊了蘋果公司的設想專利以及設法,乃至說不定這ams公司就是采取了各種貿易間諜的手腕來盜竊……那麼如許將會對ams以及統統含有中國股分的公司,都產生莫大的名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