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二九章 反製?[第2頁/共4頁]
哈……賈鴻漸明白了甚麼……
哈?有信奉你來當狀師?就在賈鴻漸感覺這西弗爾是在搞笑的時候,卻隻聽著西弗爾持續說道,“我小我從業的階段是碰到過很多小公司告至公司的事情,不過他們的成果都不太好,真正能贏官司的寥寥無幾,我就跟你說說案例,驚醒你一下吧……”說道了這裡以後,那西弗爾眨了眨眼睛,笑著就說到,“比如說吧,95年的時候,田納西那邊有一個客戶,他是一個有點錢的人,不過呢,他不喜好做實業,就喜好來快錢,以是他普通的做法就是看市道上甚麼東西恰好賣。然後他就到處去網羅,去看誰有相乾方麵的專利申請能夠。因為普通的公司在這類時候,那都是本身申請了專利的。但是美國的專利法規定,誰先發明專利是誰的,而不是誰先申請……以是也就是說,如果能在一個犄角旮旯,發明一個研討員蛋疼時候畫的一個設想圖,跟現在風行的東西差未幾,那麼便能夠去考慮收買這個專利,然後去告狀!”
西弗爾等人已經代表著ams把辯論書發給了蘋果公司,這辯論書被騙然是對著蘋果的控告一條都不認!但是,不出不測的是,蘋果公司告狀ams公司的事兒登上了《華爾街日報》。在《華爾街日報》的這篇文章內裡,記者和編輯天然是站在了蘋果的那一邊,因而乎他們的文章內裡那是對ams以及賈鴻漸各種攻訐。
乃至,另有一些“骨肉皮”也冒了出來。這幫子“骨肉皮”可不是說甚麼為了跟明星睡一覺就老去明星下榻的旅店門前等著明星的那幫子不自愛的女生,而是說一幫子冒充本身有動靜來源的“線民”。畢竟美國的各種小報是很多的,這類時候小報記者那可不管很多,他們找到一個所謂的線民,弄到了一點所謂的八竿子達不到的“據可靠動靜流露”以後,那就敢往訊息上寫!
這《華爾街日報》爆料了以後,一時之間美國的報紙那都紛繁跟上。畢竟美國的媒體那多發財啊,而媒體吃啥飯?吃的就是突發事件的飯!之前賈鴻漸他們ams和蘋果公司打嘴仗,這媒體樂開了花,光是靠著這些個專題,那就多賣出去了多少報紙啊。現在好不輕易嘴仗停歇了。冇事兒了。這幫子記者們主編們,那都蛋疼菊緊啊!他們巴不得每天出各種事兒,然後他們就能取個駭人聽聞的題目放到報紙上,如許才氣吸惹人買啊!這畢竟是普利策大神交給他們的體例啊!並且普利策大神用切身經曆奉告了他們。做媒體就是要做題目黨!隻要越題目黨的媒體。那報紙才氣好賣!因為讀者們體貼的不是實在環境如何。而是隻對突發的聳人聽聞的事感情興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