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血字的研究1[第1頁/共5頁]
“你如何會曉得?”我驚奇地問。
他說:“如果你和他相處不好可不要怪我。我隻不過在化驗室裡見過他,略微體味一些環境。既然你想這麼做,今後可彆指責我。”
“讀如許的報紙必然很風趣。”福爾摩斯一麵說一麵把一塊橡皮膏貼在手指上剛纔刺破的處所,“我得謹慎一點,因為我常常打仗毒品,你看。”說著他伸脫手給我看。我的麵前呈現了一雙貼滿了大大小小很多塊膠布的手,因為強酸的腐蝕,這雙手已經變了色彩。
“那太好了。我常常做化學嘗試或帶回一些化學藥品,你不會介懷吧?”
“冇有。他不是那種等閒向人敞高興扉的人。不過,當他來了興趣時,話倒也挺多。”
“你好。”他握著我的手熱忱地說,“我想你到過阿富汗。”我感到他的力量很大。
斯坦弗給我們作了先容:“這位是華生大夫,這位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不久我又調到巴克郡旅,插手邁旺德戰役。那場戰役給很多人帶來了名譽和晉升的機遇。對我來講,它倒是一場災害。戰役中我被一粒槍彈射中,肩胛骨被打碎,傷到了鎖骨上麵的動脈。勤務兵摩銳把我放在馬背上,帶回英國陣地,使我免於落到戈吉人的手中。
我的火伴答覆說:“他這會兒準在化驗室裡。他此人要麼就幾個禮拜不去那邊,要麼就整天在那兒事情。如果你情願,我們吃完午餐一塊兒去。”
“嘿,先生,這是多年來合用法醫學上最首要的發明。莫非你冇有看出來?這給我們查驗血跡供應了一個萬無一失的體例。請到這兒來!”他孔殷地把我拉到了他剛纔事情的那張桌子旁。“我們弄點鮮血,”他說著,用一根長針刺破他的手指,把流出來的那滴血吸到了一支吸管裡。“我現在這點血放到一立升水裡。你看,固然這類異化液看上去和淨水冇有兩樣,血在這內裡的比例不超越百萬分之一。但是,我有這個信心我們必然能獲得那特定的反應。”說完,他把幾粒紅色的晶體放進阿誰容器裡,又往裡加出來幾滴透明的液體。立即,那異化液就變成了暗紅色,一些棕色顆粒漸漸沉澱到了瓶底。
我把我的經曆向他簡樸地描述了一下,話還冇有講完,我們就達到了要去的那家餐廳。
我在英國冇有任何親戚朋友,以是清閒安閒極了。一個每天支出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能有多麼歡愉,我也就有多麼安閒。在如許的環境下,我天然去了倫敦,也就是堆積了大英帝國統統吊兒郎當、遊手好閒之徒的阿誰大糞池。我在湖濱路一傢俬家旅店裡住了一段時候,過著無所安慰、無聊透頂的餬口。我有多少錢就花多少錢,完整超出了我的實際才氣,因而靠近窘境。這類經濟狀況引發了我的警悟,我很快就認識到,我要麼必須分開這個多數會住到鄉間甚麼處所去,要麼必須完整地竄改一下我的餬口體例。我挑選了後一種體例,決定分開這家旅店,搬到某個樸實一點、便宜一點的處所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