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四章 案情分析會(二)[第1頁/共3頁]
嚴練和何致都點了點頭,表示承認他的總結,
“詳細到葉鳴的問題上,我感覺:方纔嚴書記和何局長對葉鳴與5.16血案有連累的判定,我感覺是有點草率、有點牽強的,為甚麼呢,因為我們現在並沒有任何有力的證據,證明葉鳴找了省裡的帶領出麵給龔誌超討情,嚴書記與何局長的判定,隻是根據告發人的沒有任何實際內容的告發,另有陶永的一些模棱兩可、語焉不詳的供述,就此鑒定葉鳴給龔誌超團夥充當了庇護傘,這是很不鬆散的,並且,我也親身聽過陶永的供述,他也隻是說葉鳴找了省裡的帶領,替龔誌超討情,但他也沒有親眼看到,也說不出葉鳴究竟是找的哪一名帶領,以是,我以為陶永的供述,也隻能算是一種猜想,並不能作為給葉鳴科罪的證據。”
“第一,我以為葉鳴所謂的納賄和瓢娼的問題,是不存在的,不是證據不敷的問題,而是底子沒有這回事,因為按照葉鳴的供述,他固然在實在冇法推委的環境下,收受了清泉賓館兩張總計十萬元的銀行卡,但是,他在第二天就將這些卡上交到了他們縣地稅局監審室,並停止了登記,這是有案可查的,並且我們也去覈實了,確切是這麼回事,那麼,遵拍照乾的黨紀條規,葉鳴的行動不但是對的,並且是值得表揚和倡導的,
“為甚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們都很清楚:人是一種社會植物,一小我活在這個天下上,總會與各式百般的人來往,總會與形形**的人打交道,葉鳴是一個地稅局的副分局長,並且他們分局所統領的征稅戶,都是城區的,而龔誌超,如果剔除他的黑社會老邁的身份,純真從貿易的角度來看,他是一個非常勝利的販子,也是一個常常要與一分局打交道的征稅戶,那麼,葉鳴作為一分局的實際賣力人,他在稅務事情中與龔誌超熟悉、與龔誌超來往,最後兩小我生長成為好朋友,這是很普通的一種來往,也是很普通的一個過程,反過來說:龔誌超在新冷縣,必定熟諳很多很多人,此中也絕對有很多很多公事職員,如果說每一個與龔誌超熟諳的人,我們都認定他是他們團夥的成員,這個推論正不精確,明顯是不精確的,是以,何局長以葉鳴是龔誌超的朋友這一點,就推斷葉鳴是龔誌超團夥成員,我是不同意的,
“第二,關於葉鳴與龔誌超的乾係問題,據我的觀點,他與龔誌超乾係好,這是究竟,但是,如果我們據此就認定他參與了龔誌超黑社會團夥,乃至說他與龔誌超團夥同流合汙、沆瀣一氣,乾出了違法犯法的活動,我以為這是一種很不負任務的談吐,也是一種莫須有的弊端推斷,
“至於說他瓢娼的問題,這類事大師都很清楚:如果不是公安構造捉殲在床,或者是提取了諸如精 斑、避孕套之類的物證,那是冇法認定他瓢娼的究竟的,更何況,告發者也隻是供應了一小段葉鳴與蜜斯唱歌摟抱的錄相,並說也帶阿誰蜜斯去開房了,但這也僅僅是告發者的一麵之詞,而葉鳴是果斷否定的,並且情願與阿誰蜜斯對證,以是,這個問題也是冇法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