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8章[第1頁/共4頁]
其次,在州之上,正式設置了“道”的行政機構,相稱於當代的省。道的設置,普通遵循附近的地區來停止,每個道統領5-10個州不等。天下統共分彆為23道。道的行政長官,開端肯定為總督。
唐朝大官犯了公罪,多數是貶到遠方作州縣以下的官,稱為左降官。這類官隻要官名,冇有任職,名為員外,置同正員,實在隻能領少數的餬口費罷了。但因為大赦頻繁,每經一次大赦,即有“量移”的機遇(從遠處移回近處),並且在君主或在朝大臣有變動的時候,也很輕易複興掌權,如德宗時的楊炎,從左降的道州司馬一躍起為宰相。而宰相一旦遠貶為司馬,或錄事參軍的,也不敷為奇。在這類環境下,處所官對左降的朝官老是另眼對待,不敢以僚屬相待。
再次,將大量的州歸併。有些州儘統領四個縣又或者是五個縣。這些小州,都會歸併,以減少州的數量,減少官吏的人數。遵循劉鼎的要求,州的團體數量,要降落到250個以下,如果能夠降落到200個以下,那就更好了。
新帝國對處所行政打算,做了很多的調劑。
官員致仕時可享用必然的報酬,據《唐會要致仕官》說,有的能夠加官一級,有的隻是換了一個官名而品秩並未竄改(致仕後,例晉一級,至宋朝才成為軌製)。在經濟報酬方麵,五品以上者致仕,畢生能夠享用半俸,慣例可給全俸。六品以下者,舊製前四年給半俸,天寶時令給至畢生。彆的,三品以上致仕者還享用朔望聽朝參,其班列在本品現任官之上,以表尊崇。這些軌製和規定對於鼓勵官員退休是有必然感化的。
因為唐高宗、武後時多居東都洛陽,玄宗今後諸帝固然都居住長安(除短期避亂外),但洛陽本來那一套略同於長安的職官建置並冇有省去,凡在那邊任職的,叫做分司東都,或稱為分司,這些官員都由東都留守總之。分司各官署常常空存其名,因而朝廷常以貶降或閒廢的官員安設在此。這裡的官員普通是除按期拜錶行香外,隻領俸而不任事。隻要分司禦史還能夠稍為利用權柄。除分司官外,另有王傅一官,也是養老的。因為唐朝親王雖有額定的官屬,而親王並不出閣。名為王傅,官居三品,實際連王的麵都冇有見到過。
唐玄宗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後複稱州,上州刺史從三品,其下佐官有彆駕1人,從四品下,長史1人,從五品上,司馬1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1人,從七品上,錄事2人,從九品下,彆的另有司功、司倉、司戶、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參軍各1人,皆從七品下。又有市令、丞、文學、醫學博土等;中、下州刺史皆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