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8章[第2頁/共4頁]
唐朝都城或陪都地點地有“府”的建製。玄宗開元元年(公元713年)改雍州為京兆府,洛州為河南府,幷州為太原府,長官稱“牧”,由親王掛名遙領,實際主持府政的是“尹”。如上都京兆尹、東都河南尹、北都太原尹。厥後又連續設有鳳翔、成都、河中、江陵、興元、興德等府,也都有“尹”,但已不置掛名的“牧”。府尹之下有少尹、錄事參軍事以及六曹參軍事,其職掌同於州諸官,隻是品秩略高罷了。若天子不在都城,則置留守官,多由府尹或臨時指定大臣兼任。
唐玄宗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後複稱州,上州刺史從三品,其下佐官有彆駕1人,從四品下,長史1人,從五品上,司馬1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1人,從七品上,錄事2人,從九品下,彆的另有司功、司倉、司戶、司田、司兵、司法、司士等七曹參軍各1人,皆從七品下。又有市令、丞、文學、醫學博土等;中、下州刺史皆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
官員致仕時可享用必然的報酬,據《唐會要致仕官》說,有的能夠加官一級,有的隻是換了一個官名而品秩並未竄改(致仕後,例晉一級,至宋朝才成為軌製)。在經濟報酬方麵,五品以上者致仕,畢生能夠享用半俸,慣例可給全俸。六品以下者,舊製前四年給半俸,天寶時令給至畢生。彆的,三品以上致仕者還享用朔望聽朝參,其班列在本品現任官之上,以表尊崇。這些軌製和規定對於鼓勵官員退休是有必然感化的。
再次,將大量的州歸併。有些州儘統領四個縣又或者是五個縣。這些小州,都會歸併,以減少州的數量,減少官吏的人數。遵循劉鼎的要求,州的團體數量,要降落到250個以下,如果能夠降落到200個以下,那就更好了。
隋唐五代的官員,按規定到了七十歲是要退休的,稱之為“致仕”。官員要求致仕叫做“乞骸骨”。如果不滿七十但疾病纏身者,也可提早要求退休。反之,若精力充分,體格結實者,雖年過七十也可持續留任。五品以上官員退休,本人應直接上奏天子批準,六品以下退休者,則隻要尚書省按規定同一辦理便可。致仕以後,如有特彆需求,也可再度退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