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禍從天降(四)[第1頁/共3頁]
樂文一看阿誰婦人恰是他先前去死者茅草屋時,見到的阿誰婦人,阿誰婦人也看到了樂文,驚得出了一身盜汗,便低著頭,跪在地上,不敢抬眼看樂文一下。
而死者生前曾和魏鄒產生吵嘴時說,他要拿他鄰居的火銃打死魏鄒,那麼是不是因為死者想要借他鄰居的火銃,而他鄰居不肯借他,偶然間被火銃打死了呢……
“甚麼?火銃……”樂文彷彿發明新大陸普通,然後對堂上宋縣令拱手問道:“大人,死者的屍身是直接被砍頭致死,還是先被殺死,然後再砍掉的頭?”
樂文帶著張屠戶來到任丘縣衙,宋縣令還覺得樂文抓到了凶手,誰曉得張屠戶隻是小我證罷了。
公然如此,實在被火銃打死並不希奇,但是剛開端死者的鄰居,阿誰婦人定彷彿是曉得甚麼,以是她用心誤導樂文,讓樂文去以為張屠戶纔是凶手。
“樂巡檢啊,此人所言也隻不過是猜想之言罷了,不能作為證據啊!”宋縣令聽完張屠戶說的,搖了點頭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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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銃在明朝並不是甚麼犯禁物,喜好打獵的人,隻要手裡有錢,就會買一把用來打獵,不過因為代價高貴,普通是很少買的起,有些也是上輩人傳下來的。
宋縣令想了一會,然後說道:“死者彷彿是被用火銃打死的,然後再被削去了頭顱。”
冇一會,郭副巡檢和衙役押著一個黑強大漢來到公堂。
宋縣令一怕驚堂木,大喝道:“嫌犯魏鄒,你可知罪。”
不過這都隻不過是猜想罷了,還是讓郭副巡檢帶死者的鄰居來公堂之上鞠問一番,才氣曉得事情的本相。
“樂巡檢,上麵事情本縣就交托給你了。【ㄨ】”宋縣令對堂下的樂文使了個眼色說道。
“是,大人。”
樂文感覺還真成心機,當官的和布衣的報酬就是不一樣,當官的即便有罪,如果冇有實在證據,也不能隨便把他如何樣,讓他更冇想到的是,這個宋縣令還真聽他的,讓他一個有懷疑的人,安排他部下的官吏,嗬嗬,風趣。
魏鄒趴下地上,沉吟半晌,然後彷彿想到了甚麼,如有所思道:“前幾日,小民和祁經生辯論時,祁經生說要拿他鄰居家的火銃打死小民,小民當時還覺得他是開打趣,冇想到,小民冇被他打死,反而他本身卻死了。”
現在副巡檢郭元鬆一聽,如果能破了此案,他就能升為正巡檢了,這但是件美事啊,不管凶手到底是誰,歸正到最後有樂文三人做替罪羊,他看來是升官升定了,不過大要工夫還是要做好的。
樂文先叮嚀副巡檢使郭元鬆去把嫌犯魏鄒帶到公堂,郭副巡檢固然對樂文一個身負懷疑之人的號令有些不爽,但是既然宋大人叮嚀了,便隻能服從樂文的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