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禍從天降(四)[第2頁/共3頁]
因而上前連聲回道:“大人,部屬必然不負大人所望。”
樂文先叮嚀副巡檢使郭元鬆去把嫌犯魏鄒帶到公堂,郭副巡檢固然對樂文一個身負懷疑之人的號令有些不爽,但是既然宋大人叮嚀了,便隻能服從樂文的號令。
“你來辦理此案?也好。”宋縣令深思半晌,又對副巡檢郭元鬆說道:“元鬆啊,你就臨時服從樂巡檢的唆使吧,如果你能幫本縣破了此案,那麼一向空缺的正巡檢的位置,本縣會向上麵稟報由你來擔負,如何?”
火銃在明朝並不是甚麼犯禁物,喜好打獵的人,隻要手裡有錢,就會買一把用來打獵,不過因為代價高貴,普通是很少買的起,有些也是上輩人傳下來的。
這對佳耦把姓名通報普通,本來這個婦人是李氏,而她的相公叫做洪大虎。
魏鄒聽到此事,擦了擦額角的汗,對樂文叩首道:“小民是和這個祁經出產生過吵嘴,但是也冇有真的打起來,莫非這也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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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巡檢啊,此人所言也隻不過是猜想之言罷了,不能作為證據啊!”宋縣令聽完張屠戶說的,搖了點頭說道。
“啊?仗刑五十?”魏鄒聽到仗刑五十差點冇當場暈倒,連聲哭訴道:“大人,饒命啊,小民實在是冤枉啊。”
因為任丘縣的正巡檢在幾個月前不幸去世,宋縣令也冇甚麼好的人選,便一向擔擱著了。
衙役把魏鄒拉到公堂之上,魏鄒滿臉淚水,哭訴道:“大人,小民真的是冤枉的啊。”
樂文感覺還真成心機,當官的和布衣的報酬就是不一樣,當官的即便有罪,如果冇有實在證據,也不能隨便把他如何樣,讓他更冇想到的是,這個宋縣令還真聽他的,讓他一個有懷疑的人,安排他部下的官吏,嗬嗬,風趣。
樂文帶著張屠戶來到任丘縣衙,宋縣令還覺得樂文抓到了凶手,誰曉得張屠戶隻是小我證罷了。
現在副巡檢郭元鬆一聽,如果能破了此案,他就能升為正巡檢了,這但是件美事啊,不管凶手到底是誰,歸正到最後有樂文三人做替罪羊,他看來是升官升定了,不過大要工夫還是要做好的。
宋縣令一怕驚堂木,大喝道:“嫌犯魏鄒,你可知罪。”
樂文一看阿誰婦人恰是他先前去死者茅草屋時,見到的阿誰婦人,阿誰婦人也看到了樂文,驚得出了一身盜汗,便低著頭,跪在地上,不敢抬眼看樂文一下。
“但是,這也是獨一的線索啊,還望大人能授予下官一些權力,讓下官來辦理此案。”樂文對宋縣令拱手見禮道。
衙役接到樂文的叮嚀,便拉著魏鄒走出了公堂,在內裡打了起來,樂文也跟著走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