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油炸蝗蟲[第2頁/共3頁]
以是想要自在出入雒陽,還要有‘傳’這類通行令符,不然,雒陽四周關隘的守兵是不會放人隨便收支的。當然固然這項禮服看似完美,但也不是冇有縫隙,如果你如果不嫌費事,翻山越嶺走巷子,有誰能過問你?
伏完難堪一聲不知作何言語,此時若不是在天子麵前,他必然會狠狠瞪幾眼伏泉,叱罵他幾句不知好歹。
相傳,伏泉的老祖宗伏羲有一女名為宓妃,又稱雒嬪,滅頂於洛水,遂為神,成為洛河女神,乃黃河水神河伯之妻,厥後被羿射傷馮夷的一隻眼睛。
“果然如此?”
“檀奴食蝗,蝗蟲一物真可食乎?”劉宏又問曰。
伏完道:“是也。”
畢竟伏泉先前所援引的“六合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賢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但是道家之言,不是他家傳的今文經學。自西漢武帝“免除百家,獨尊儒術”,道統之爭便尤其狠惡,到了東漢今、古文經學爭鬥更甚,能夠說前人固然不由止各家學派學習他家學術,但是真正言語中,卻也是很罕用他家之言。不然的話,你用他家之言致本身家學派於何地?豈不是變相申明本身學派不可?
“這……”劉宏詫然,隨即問道:“此真華神醫所言?”他還是不信蝗蟲可吃,不過在華佗之名此時已大,讓他將信將疑。
伏泉道:“姨父莫急,此物需調製一番,方可甘旨。吾曾聽聞,蝗蟲以沸水洗濯潔淨後,用‘豆有膏’炸之,待炸至金黃,加以青鹽潤色,其味至美也。”
伏完語塞,不知作何言語,伏泉當即上前接話道:“啟稟姑父,天生萬物以養人,可見人乃萬物之靈,至高無上,食用萬物皆可。侄兒曾於神醫華元化處聞,蝗蟲可為藥入口,用於止咳祛喘,試想既可為藥,為何不能食?”
一聲令下,潘俊便帶人掘開了洛河河邊的泥土。隻挖了很淺的一段,便瞥見暴露的泥土中,密密麻麻的蟲卵,乃至另有幼蟲在孔洞中爬進爬出。伏完站在一旁,間了此景,“啊”了一聲叫了出來,隨即道:“檀奴,此乃蝗卵乎?”
大旱以後,陽光炙熱,連洛河河邊都不算濕冷,反而非常暖和,河邊泥土呈沙土狀,看著非常稀少,略帶些潮濕,恰是蝗蟲發展的好環境。
“今食爾血肉以報六合賢人……”事情聽彆人說與當事人說是完整分歧的,就像伏泉這句劉宏先前就並未聽,此時聽到後喃喃細語幾遍,然後看了眼伏完叔侄後,對伏完似笑非笑道:“此語雖妙,卻不似駙馬家之人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