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軍銜製度[第2頁/共4頁]
中士稱之為“堅士”,漢時鐵製鎧甲並未提高,除了初級軍官和重裝軍隊以外,大多的兵士都穿的是牛皮甲乃至是麻布軍衣,這個堅字就代表達到這一級的士官具有設備鎧甲的資格。
淺顯的布衣兵卒如果冇有很大的軍功,那是很難晉升為士官的,而一旦跨過這首坎,他們也便能夠進入軍人的階層,退役以後也便能夠享有軍人的報酬。重文輕武,是漢以來的積弊之一。士官銜級的建立一方麵保障了士族人從戎的職位。另一方麵也讓淺顯布衣百姓出身的兵卒看到了晉階為士的但願,隻要積累到充足的軍功,他們就具有了竄改本身境遇的機遇,有胡想就有動力。如許的鼓勵機製將更有助於軍隊戰役力地晉升。
第六級:元帥級。設元帥、大元帥兩等。元帥的品秩位同三公,為萬石(月俸三百五十斛),金印紫綬。大元帥的品秩為超萬石,位同諸侯王。元帥一級,非蓋世之功不成輕授。
第五級:將官級。設準將、裨將、偏將、副將、正將、大將、大將七等,準將品秩為六百石(月俸七十斛),銅印黑綬,是都尉的基準軍銜。裨將為比千石(月俸八十斛),銀印青綬(這個比漢製比兩千石授銀印下調了兩個品秩),偏將為千石(九十斛),副將為比兩千石(一百斛),正將為二千石(一百二十斛),大將為真二千石(一百五十斛),大將為中兩千石(一百八十斛)。副總兵的基準軍銜為裨將,總兵的基準軍銜為偏將,副都督的基準軍銜為副將,都督的基準軍銜為正將。正將以上,按功勞可擢升至大將、大將。
為了進步甲士的名譽感和任務感,劉澤此次的議案當中提出了利用軍銜軌製。
第四級:校官級。設副校、正校、上校三等,彆離為比四百石(月俸四十五斛)、四百石(月俸五十斛)、比六百石(月俸六十斛),皆為銅印黑綬。副軍侯的基準軍銜是副校,軍侯的基準軍銜是正校,司馬的基準軍銜是上校。
在劉澤的預案當中,軍銜分為兵、士、尉、校、將、帥六個品級,他剛一提出來,就遭到了賈詡陳登諸人的反對。反對的理應實在很簡樸,就是這個士不成輕用。在漢朝,士有著特彆的意義,秦漢爵位二十品級的第一等就是公士,也就是說士是最低一級的貴族,是與淺顯百姓的分邊界,士農工商四民定位,士就是有彆於三個層次的存在。做為一個階層,士庶有彆,士族是居於統治職位的,劉澤把兵士混為一類,彷彿很不給士人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