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青天判官現當世[第2頁/共3頁]
“縣尉大人,他冤枉我,當時我站在他們家耕牛的中間,看著一動不動,我就發覺有題目,當我籌辦細看的時候,他返來了,我身邊恰好有一個石塊,他就認定是我殺死了他們家的耕牛,大人,我真的是冤枉的。”
“就在被告的家中。”陸舉正回道。
“大人,我告他盜竊。我在他的油餅攤子上買油餅的時候,他偷走我了錢。”
被告這會兒也明白了,再說其他的也是偶然義了,遂回道:“大人,小民冇有甚麼要說的了。”
“你有冇有打,一會兒就曉得了,不要急。”“陸舉正,我問一下你,如果牛是被打死的話,牛的頭部是不是會有積血?”李少峰說道。
“大人,普通是如許的。”陸舉正回道。
“有甚麼冤情,速速訴來。”李少峰說道。
“被告,你感覺應當如何措置?”李少峰問道。
“回大人,各說各有理,我們實在不曉得如何審理。”陸舉正回道。
“好,解剖牛頭,我們查詢啟事。”李少峰說完,仵作從速上前解剖牛頭,一會兒以後,一幅完整的牛頭被解剖開了。李少峰先察看了一下,然後向仵作問道:“可發明甚麼非常?”
“呃,小民不知,大人自有公道。”被告回道。
趕上如許的事情,普通人都不好言語,半天也冇有人說話,李少峰說道:“有誰能說出這個環境,賞紋銀五兩。”
“好,我們現在前去被告家中檢察。”李少峰說道。說完以後,就往大堂外邊走去,前來告狀的處於獵奇,也都跟著前去,陸舉正和衙役們自不消說。
“好,如何也要讓你弄個明白。另有誰熟諳殺牛的,一起幫幫仵作。”李少峰說道。
“必定打的是頭部,不然牛不會被他打死的。”被告說道。
“被告,你可有甚麼說的?”李少峰問道。
“你必定,待會兒證明不是頭部的話,你可不能再指其他處所了。”李少峰說道。
“縣尉大報酬我做主,我底子就冇有打他們家的牛。”被告喊道。
堂下倆小民刹時跪倒在大堂上,一個喊道:“縣尉大人,他無辜打死了我家的耕牛。”耕牛在當代是特彆首要的農業出產動力,號為“耕稼之本”。牛的多少、有無,不但直接影響著農業耕耘質量、勞動效力和出產率,並且與社會的穩定、王朝的強弱、興衰息息相乾。曾有人言:“君所恃在民,民所恃在食,食所資在耕,耕所資在牛。”自西週一向到清朝,法律都峻厲製止肆意宰殺牛,規定了呼應的屠宰標準和審批手續。不管是牛的統統者,還是彆人,私屠亂宰牛都是犯法行動,要遭到法律的製裁。這一軌製的實施不是出於宗教的信奉或忌諱,也不是為了庇護植物的儲存權,更不是為了保障食品安然,而是為了包管有充足的耕牛以滿足農業出產的需求。無辜殺死一頭耕牛,在當代是極其嚴峻的罪惡,一點也不亞於殺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