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章 大冰老爺(中)[第1頁/共5頁]
宋朝在考場設有巡鋪官,明清設有巡綽官,均是為了製止傳義之弊,相稱於我們現在的監考教員。
跟著考場規製越來越周到,通樞紐的技術也越來越高超、越來越埋冇。到清朝時,還呈現了一個專門的通樞紐術語――“用襻”。“襻”即為新式衣服上扣住鈕釦的套,因商定的樞紐常常為兩個字,彷彿當代衣服上的襻扣,以是得了這個名字。據鐘毓龍《考場回想錄》中記錄說:杭州有個叫馮培元的人,年青時家中貧寒,幸虧有一名富商呈現,主動幫助其完成了學業。厥後,馮培元高中探花。為了酬謝富商的厚恩,馮培元決意幫忙富商的兒子落第。他居中牽線搭橋,幫富商的兒子與考官商定在答卷中寫兩個“襻”字作為暗號。富商獲得樞紐後,心花怒放,又特地花重金賄賂了賣力謄寫試卷的謄寫書吏。測驗結束後,富商又美意接待謄寫書吏。酒酣之時,謄寫書吏對勁洋洋地向富商邀功,說他謄寫時發明試卷中有兩個字不通,幫著改掉了。而這兩個被改掉的字,剛好就是暗號“襻”字。如此一來,之前的統統儘力都付諸流水,富商的兒子天然也冇有考上。從某些意義上來講,彌封、謄寫實在還算是比較公道的了。
“君子一言,快馬一鞭。”
“先生請用茶。”黃妙灝怯生生的將一杯茶方纔泡好的竹葉青遞了疇昔,這些日子和這位吳大人相處多了以後,也曉得了對方喝茶的咀嚼,比擬較爺爺黃臣可喝的‘薑、蔥茶’,這位吳大人好服侍很多了。
“隻要大人承諾就行,其他的統統都好辦。”黃妙灝鎮靜得像隻喜鵲般蹦跳著分開了,隻留下吳永麟一個淒迷的身影,這到底唱的是哪一齣,《女駙馬》嗎?
考生本人作弊最常見的就是挾書,即偷偷地把與測驗內容相乾的冊本或寫有筆墨的字條帶進考場。從唐朝開端,就開端製止挾書。據《通典卷十五》記錄:“禮部閱試之日,皆嚴設兵衛,薦棘圍之,搜刮衣服,譏嗬出入,以防假濫焉。”但挾書之禁終唐一朝未成為定製。一向到北宋時,才專門設監門、巡鋪等官吏,搜刮巡查考生是否挾書,一旦發明,便會嚴加懲罰,即打消一次插手科舉測驗的資格,南宋時減輕為打消五次插手科舉測驗的資格。明清時也一再申嚴挾書之禁,並進一步減輕了懲罰,如順治二年(1645)即明白規定:“生儒入場,細加搜檢。如有懷挾片紙隻字者,先於場前枷號一個月,問罪發落。搜檢官役知情包庇者同罪。”(《清朝文獻通考卷四十七》)康熙五十三年(1714)又規定:“凡測驗,舉人入闈,皆穿拆縫衣服,單層鞋襪。止帶籃筐,小凳,食品,筆硯等項,其他彆物,皆截留在外。如違定罪。”(《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三四一》)乾隆九年(1744),又進一步詳細規定:“士子服式,帽用單層氈;大小衫袍褂,俱用單層,皮衣去麵,氈衣去裡,褲油布皮氈聽用,止許單層;襪用單氈,鞋用薄底,坐具用氈片。”至於士子考具:卷袋不準裝裡,硯台不準過厚,筆管鏤空,水注用瓷;柴炭止許長二寸;蠟台用錫,止許單盤,柱必空心通底;糕餅餑餑,各要切開。至考籃一項:應照南式考籃,編成小巧格眼,底麵如一,以便搜檢。士子點名時,頭二門內,令搜役兩行排立,士子從中魚貫而入。以兩人搜檢一人,細查各士子衣服,器具,食品,以杜懷挾之弊。若二門搜出懷挾,即將頭門不能搜出之官役,按例處治。”這些辦法固然難以根絕懷挾之弊,但對於防弊明顯有首要的感化,如乾隆九年(1744)順天府鄉試,當場查出四十二名挾書者。乾隆天子為之大怒,特調派靠近大臣周到稽查,規定凡搜得一名挾書,給搜役銀三兩。頓時,有兩千八百名考生不等點名便聞風而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