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檢驗與臨床醫護 - 第二節 出凝血檢驗

第二節 出凝血檢驗[第1頁/共5頁]

1.分離血漿時,離心速率和時候要夠,務必撤除血小板,特彆是用於肝素醫治監測時,因為殘留血小板中的PF4可影響肝素的效應,並且此時最好用塑料管彙集血液,以免玻璃管引發血小板開釋PF4。

2.纖維蛋白原減少:見於先本性纖維蛋白原貧乏症、非常纖維蛋白原血癥、重生兒、早產兒、肝毀傷(如氯仿、磷、急性黃色肝萎縮、微生物毒素中毒、肝硬化)、惡性腫瘤、嚴峻結核病、燒傷、纖維蛋白原溶解活性增高檔。

1.儘量一針見血,不要淤血和藹泡,采血後當即與抗凝劑異化,儘快送往嘗試室。

(3)其他:先本性纖維蛋白貧乏症、凝血酶原貧乏症、纖維蛋白溶解活性增高、重生兒出血病。抗凝血藥物(如雙香豆素、肝素)服用過量、慢性尿毒症、甲狀腺服從低下、肝臟疾患、嚴峻梗阻性黃疸、維生素K接收減少、嚴峻血虛等。

1.儘量一針見血,不要淤血和藹泡,采血後當即與抗凝劑混 合,儘快送往嘗試室。

4.止血帶不該紮得太緊,並誇大采血順利,以防啟用凝血機製。

此時要重視APTT測定成果必須與肝素醫治範圍的血漿濃度呈線性乾係,不然不宜利用。普通在肝素醫治期間,APTT保持在普通對比的1.5~3.0倍為好。

5.實驗前1w內不能服用抗血小板藥物,如阿司匹林等,以免影響成果。

1.儘量一針見血,不要淤血和藹泡,采血後當即與抗凝劑異化,儘快送往嘗試室。

(4)用於口服抗凝劑的監控:臨床上,常將INR為2~4h作為口服抗凝劑醫治時的合用範圍。口服抗凝劑達到有效劑量時的INR值:防備深靜脈血栓構成1.5~2.5,醫治靜脈血栓構成、肺栓 塞、心臟瓣膜病為2.0~3.0,醫治動脈血栓栓塞、心臟機器瓣膜置換、複發性體係性栓塞症為3.0~4.5。

1.D-二聚體反應高凝狀況今後的纖溶,故能夠辨彆原發和繼發纖溶亢進。D-二聚體在原發纖溶症時普通,繼發性纖溶亢進時則明顯增高。見於DIC繼發纖溶亢進、深靜脈血栓構成、肺栓塞、前兆子癇、冠芥蒂、慢性腎病等。

3.BT普通:並不能完整除外初期止血缺點。是以如果有出血家屬史,並且又無凝血因子非常,應進一步停止有關嘗試查抄。

(3)其他如大手術後、糖尿病、高脂血癥、DIC等。還可見於狠惡活動後、高原反應等應激狀況時。

3.抗凝劑利用枸櫞酸鈉,血液與抗凝劑的比例嚴格按9:1異化均勻。

1.儘量一針見血,不要淤血和藹泡,采血後當即與抗凝劑異化,儘快送往嘗試室。

出血時候(bleeding time 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