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劇情討論[第1頁/共3頁]
大抵看了一百多個答覆,上麵的答覆已經開端有些反覆了,以是也就冇有看下去的需求。
答覆5:和一級驚駭的結局差未幾。不過誰是凶手不首要了吧(笑)
答覆19:看《legal.high》千萬不要糾結本相,因為這部小說不像其他小說一樣具有上帝視角,並且究查到底!以是說,這也是這本小說的特彆之處啊!
答覆4:古美萌甚麼鬼啊!不過樓上說的很對哦。
答覆2:我感覺是凶手
答覆1:對啊,另有末端年青人那句下一個就殺了你。
答覆20:冇有充足的證據表白他是凶手。想想冤假錯案的產生……
答覆14:我感覺是凶手,女主就是一把本身全部身家敗出來救殺人犯的腦殘!!!!討厭!超等討厭!!
這條帖子,非常熱點,上麵另有連續串的答覆,小柳細心看了一眼答覆數字,竟然有1341個!
答覆3:會商這個題目冇成心義,你完整冇搞明白;乃至小說作者小柳憑也不會肯定他是不是凶手,是不是凶手完整冇有乾係;小說裡裡已經說得再明白不過了,我都懶得援引了,不明白歸去再看一遍,看不明白就彆看了。
我想這麼安排就是要申明,這本小說的主旨以及狀師應當秉承的是,複原一個英美法係(判例法)中的法度公理,“指裁判過程(相對於裁判成果而言)的公允,法律法度(相對於實體結論而言)的公理。”
答覆13:法律上他已經不是凶手了!一罪不二判!
這個設定也太奇葩了,遵循研介在小說中一貫表示,莫非不是應當對此嗤之以鼻,然後一腳把晨間劇女配角踢出去嗎?
答覆1:便宜勞動力啊~!
話說,這個長達42年的勞動條約,不就是耐久包.養麼?ww
小柳又點開其他的帖子。
答覆12:一樣的疑問也在《傲骨賢妻》內裡呈現過,但是是不是真的凶手跟狀師並冇有多大乾係,他們隻賣力保護拜托人的好處。
當然,這類環境的確能夠是會某些個案中真正的公理得不到蔓延,但較之產生在中國的某案,一男被判殺妻,十一年繼配子從外埠返來了,才宣佈昭雪——仍舊是後者的環境更加可駭。換句話說,法度的公道與究竟的公道就是“寧肯漏殺一千不能錯殺一人”與“能肯錯殺一千不能漏殺一人”的博弈。
答覆5:不消說豪情啊,看好後輩啊之類比較虛無縹緲的來由,僅僅算經濟賬,就能看出來他給黛的薪水非常低,絕對劃算。黛一共隻欠他3000萬日元,要還42年,也就是說每年隻還了71.4萬,他們說好用支出的25%來還,能夠算出黛每年的支出隻要71.4/25%=285.7萬日元,並且這個支出要保持42年穩定。在東京吉野家打零工支出約莫是每小時1100日元,如果每天事情8小時,每週事情22天,一年事情12個月。在吉野家雜工的年支出是1100*8*22*12=232.3萬。和黛根基持平。黛的事情強度絕對大於每天8小時,每月22天吧?技術含量的辨彆就不提了。也就是說古美門用一個臨時洗碗工的人為,雇傭了一個有狀師執照的大學畢業生,且這個人為程度還保持42年穩定!擱誰也情願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