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回大隊[第1頁/共5頁]
不過說實在的,徐文武之前底子都冇想到這個證這麼有效,之前徐媽媽對他考過司考還不覺得然的,前麵才曉得老媽早就把這件事鼓吹的半個村都曉得了,徐文武這段時候常常接到些陌生電話,一開口都是些鄉裡鄉親,都是徐母這個“肉喇叭”給他“攬的活”,不是隔壁大姐問他建房辦證如何辦,就是鄉裡管帳谘詢他地盤確權手續,另有很多請他幫手“撈人”的,對於這些谘詢的,徐文武還能“熱忱答覆”、而那些讓他“代理”、“撈人”的,就都是“淺笑回絕”。
固然大部分鄉裡鄉親都是把他當作免費勞動力,但徐文武冇想到,還真有幾個是情願找他打官司,付狀師費的,乃至另有朋友要請他掛參謀,每年給參謀費。
“嗬……”
…………
看著他的無能狂怒,徐文武笑了笑,隻是答覆道:“還行吧,冇設想的那麼衝動,能夠我運氣不錯,第一次庭審的敵手普通吧。”
這過程中,倒是台下的程天背後驚出一身盜汗,這內裡幾個題目都是他作為辦案民警,不鬆散、不詳確而至使的,還好徐文武善後的不錯,該補的質料都補正了,法庭表示也完美,這才製止了變成大禍。
徐文武頓時反唇相譏。
徐文武亂想間,李鋼還覺得他擔憂本身纔來一年的題目,這邊替他打算道:“你現在彆亂操心,彆擔憂些有的冇的,這個你和郝嘯他們不一樣,我問過政工了,你已經是四級警長,此次競聘,在資格上冇題目的。”
這起邵立國行政訴訟案勝訴後,徐文武又多了一個新外號:徐大狀。
“……經審理查明,合議庭顛末評斷,現構成分歧定見:本合議庭以為南山大隊作出的行政懲罰法律主體合法、究竟清楚、證據充分、法度標準、合用法律閫確、標準恰當,先訊斷采納被告邵立國的訴訟要求……”
這個外號在南山大隊呈現的此時乃至超越了“新人王”、“標兵徐”這幾個詞呈現的頻次,開端這些傢夥打趣時,徐文武還會不美意義,連連否定,前麵發覺本身越是如許寬裕,隊裡郝嘯他們越是叫的更凶,厥後他乾脆就著他們的話來,說甚麼都“啊對對對”,反而對這個稱呼開端脫敏了。
徐文武內心格登一下,他曉得現場這個法律瑕疵還是繞不過的,但他早有籌辦,此時答覆道:“你說錯了,第一,固然我冇穿禮服,但我當時向你出示了證件的,這一樣證明我的身份,第二,在你喝酒時候,我跟著追到飯店時,也是向你表白了身份,這個不影響法律,按照《公安構造辦理行政案件法度規定》第……”
“這個……感謝李大,但我再想想看……我還是想先留在警務站,把事做好,現在我這路上的實戰數據防控體係剛有個設法了,還籌辦在站裡把這個事揣摩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