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七章 殲-11“梁龍”[第1頁/共3頁]
挑選殲-10、還是殲-11,二選一的題目究竟要如何答覆?
作為東方國度聯盟的一員,中國目前能夠大範圍出產、隨時在售的第三代殲擊機,主如果自行設想製造的殲-10係列,和源自蘇聯/俄羅斯的su-27sk、厥後實現國產化的殲-11係列。
定下采購國產貨的大原則,接下來的挑選實在就很簡樸。
但是,蘇霍伊設想局在停止su-27的設想時,力求使其能夠滿足多方麵的作戰需求,而不是僅僅作為長途重型截擊機而存在;在這方麵,zhongyāng氛圍流體構型研討院供應的“雙發殲擊機最好氣動佈局”給了他們充足的支撐,其最大特性是采取了國際上當時最早進的翼身融會體理念。
在這類設想思惟指導下,蘇聯米格設想局與蘇霍伊設想局各自完成下級給出的設想任務,供應了了迷g-29與su-27這兩種氣動佈局近似、兵器體係近似,作戰形式卻不同甚大的新一代殲擊機。
在距今長遠的一九七零年代,麵對北約空軍先進戰機的實際威脅,蘇聯要求各飛機設想局提出新一代的殲擊機設想計劃,不再決計尋求設想簡樸與多量量製造,而要求其能夠完成龐大的作戰任務,具有與北約最新型殲擊機正麵對抗的氣力。新型殲擊機需求具有的兩種典範任務才氣,一是與敵方殲擊機搏鬥並篡奪製空權,這要求戰機有優良的搏鬥矯捷機能;二是反對敵方轟炸機、巡航導彈等高威脅目標,這要求戰機有強大的目標搜刮才氣和充分的油料、彈藥支撐。
當然,之前和上官淩的扳談中就已經達成共鳴,對羽翼未豐的“宸龍”戰隊來講,典範的第四代隱身殲擊機是太先進、也太高貴,臨時他們還不能考慮;彆的另有其他多種小眾機型,比如西安航空產業公司的殲轟-7係列、另有瀋陽航空產業公司的老款殲-8ii係列戰機,這些機型采取的發動機推力不敷,作為比賽用殲擊機來講機能並不睬想,以是並不在“宸龍”的挑選範圍以內。
說到機翼翼型的考量,如果純真為了進步截擊機能,使殲擊機具有傑出的加快特性與最大飛翔速率,三角翼應當是較好的挑選,就像國土防空戎服備的大量su-15、su-11那樣。但是如果要尋求優良的矯捷才氣,那麼三角翼就不是太好的挑選了。
殲-11的原型機su-27,是蘇聯於上世紀七十年代與迷g-29同時研發的高機能重型殲擊機。固然和老敵手f-15比擬,其投產的時候非常拖後,但是與蘇聯以往殲擊機分歧的反動性設想,使得其成為蘇聯期間最強大的一種第三代殲擊機。
“要說買國產戰機,目前能夠挑選的第三代殲擊機,就是殲-10“猛龍”和殲-11“梁龍”;題目是在這二者之間,到底要如何挑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