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殺機如潮[第1頁/共3頁]
強弱對比如此差異的景象下,船政艦隊獨一的機遇,就是先發製人。
嗯,對了,就像本書升龍戰役我越南分艦隊伏擊法艦“蝮蛇號”、“梅林號”那樣。
口徑上,法艦炮更具有賽過性的上風。
馬江江水每天上午漲潮,午後二時前後,開端退潮,因而,孤拔就將開戰時候,設定鄙人午二時,而其企圖在於——
反觀法國艦隊,隻要“窩爾達號”一艦為木肋木殼,其他諸艦:排水量居艦隊第三位的“杜居土路因號”以下,皆為鐵肋木殼;排水量最大的兩條兵艦,“拉加利桑尼亞號”、“班師號”,為鐵甲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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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尾一役,法軍投入兵艦十艘,總噸位一萬五千六百七十噸。
閩江口至馬尾,不過八十餘裡,就是說,全部馬尾水域,完整在強潮影響範圍以內。
彼時,中、法兩國固然早已在越南大打脫手,但是,都未向對剛正式宣戰,遵循萬國公法,中、法非“處於交兵狀況”,交際乾係是“普通”的——不然,也不會有法國駐福州領事照會閩浙總督之事;而福州為開埠商港,遵循條約和公法,法國兵艦有權同其他國度艦船一樣,自在出入福州港。
再看兵器:
而因為中、法兩國並未宣戰,其他國度並無“中立”任務,這幾個外籍海關職員的行動,固然極不品德,卻冇有違背任何法律。
如是,再如何“層層相連,環環相扣”,又有何用?
並且,這些數據,還遠不敷以申明兩邊氣力之差異。
“會辦福建海疆事件”的張佩綸獨一能做的,就是告訴閩海關以及“本地、江各處”,製止為法艦供應引水辦事。
如前所述,一八八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一時五十六分一十三秒,法國艦隊打響了打擊的第一炮。
參與馬尾戰役的法軍十艦,共設備各種型號、口徑火炮一百三十一門。
而火炮質量之差異,更較數量之差異為大:
彆的,法國艦隊中,另有一種船政艦隊見都冇見過的奧妙兵器:杆雷艇。
這個總噸位的數據中,還不包含武裝運輸艦“梭尼號”。
而全部馬江戰役,即馬尾一役再加上厥後的“通航戰”——法國艦隊由馬尾出閩江口,得先走八十裡的水路,這個時候,沿岸的炮台群就不能沉默了——法軍共投入兵艦十三艘,總噸位二萬二千一百三十五噸。
這個上風,是賽過性的。
法軍的上風,極其較著。
法國艦隊統帥孤拔,以每人四千兩白銀、雙倍引船腳的钜額酬謝,拉攏了閩海關的五名外籍引水員——兩個英國人、兩個德國人、一個意大利人,悄悄巧巧的處理了艦隊引水的題目。
船政海軍十一艦,攏共隻要火炮五十一門。
在七月十四日至八月二十三日的這四十天內,孤拔不但用銀子處理了艦隊的引水題目,更有極充分的時候,從安閒容的將閩江水文摸的熟透,乃至反客為主,在對船政艦隊建議打擊時,將閩江的特彆水文,變成了法國艦隊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