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論語為政(1)[第1頁/共4頁]
③所:處所,位置。
孔子說:“用法製禁令去指導百姓,利用刑法來束縛他們,老百姓隻是求得免於犯法受懲,卻落空了廉恥之心;用品德教養指導百姓,利用禮法去同一百姓的言行,百姓不但會有恥辱之心,並且也就守端方了。”
在本章裡,孔子自述了他學習和涵養的過程。這一過程,是一個跟著春秋的增加,思惟境地慢慢進步的過程。就思惟境地來講,全部過程分為三個階段:十五歲到四十歲是學習體味的階段;五十、六十歲是放心立命的階段,也就是不受環境擺佈的階段;七十歲是主觀認識和作人的法則融會為一的階段。在這個階段中,品德涵養達到了最高的境地。孔子的品德涵養過程,有公道身分:第一,他看到了人的品德涵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能一下子完成,不能搞突擊,要經太長時候的學習和熬煉,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第二,品德的最高境地是思惟和言行的融會,自發地遵循品德標準,而不是勉強去做。這兩點對任何人,都是合用的。
④共:同拱,環抱的意義。
【譯文】
【本篇引語】
孔子極其正視孝,要求人們對本身的父母儘孝道,不管他們活著或歸天,都應如此。但這裡側重講的是,儘孝時不該違背禮的規定,不然就不是真正的孝。可見,孝不是空洞的、隨便的,必須回禮的規定,依禮而行就是孝。
【譯文】
【評析】
【原文】
孟懿子問甚麼是孝,孔子說:“孝就是不要違背禮。”厥後樊遲給孔子駕車,孔子奉告他:“孟孫問我甚麼是孝,我答覆他說不要違背禮。”樊遲說:“不要違背禮是甚麼意義呢?”孔子說:“父母活著的時候,要按禮奉養他們;父母歸天後,要按禮安葬他們、祭奠他們。”
②蔽:概括的意義。
2.11 子曰:“溫故而知新①,可覺得師矣。”
【原文】
2.7 子遊①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②,不敬,何故彆乎?”
子遊問甚麼是孝,孔子說:“現在所謂的孝,隻是說能夠扶養父母便充足了。但是,就是犬馬都能夠獲得豢養。如果不用心貢獻父母,那麼扶養父母與豢養犬馬又有甚麼辨彆呢?”
④禦:把握馬車。
③先生:先生指父老或父母;前麵說的弟子,指長輩、後代等。
在本章中,孔子舉出兩種截然分歧的治國目標。孔子以為,科罰隻能令人製止犯法,不能令人曉得犯法光榮的事理,而品德教養比科罰要高超很多,既能使百姓守規蹈矩,又能使百姓有知恥之心。這反應了品德在管理國度時有分歧於法製的特性。但也應指出:孔子的“為政以德”思惟,正視品德是應當的,但卻忽視了刑政、法製在管理國度中的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