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簡史[第2頁/共6頁]

二戰後,英國人捲土重來,決定在馬來半島實施一種新的統治,以加快其政治一體化。1945年10月10日,英議會提交了一份白皮書,發起將包含滿剌加和檳榔嶼(新加坡除外,仍為英國直屬殖民地)在內的馬來亞統統各州結合為一個實體,即馬來亞聯邦(theUnion)。1946年1月,馬來亞聯邦和談獲得通過,4月1日,聯邦正式宣佈建立。因為英國的這一做法威脅到了各州統治者的好處,而在給華人國籍方麵也與馬來人有很大分歧,以是,遭到了馬來人的全麵抵抗,乃至不得不於當年7月宣佈將這一決定撤消。但是,這一政治經曆卻加快了馬來民族主義與華群眾族主義的生長,加快了馬來亞政黨政治加族群政治的過程,特彆奠定了影響至今的根基的政黨佈局,這就是三大族群政黨的建立:代表馬來族群的馬來人國度同一構造(巫統:UMNO,建立於1946年5月)、代表華裔族群的馬來亞華人公會(馬華/MCA,建立於1949年)以及代表印裔族群的馬來亞印度百姓大會(MIC,建立於1946年)。

滿剌加蘇丹國的首府就是明天的馬六甲,這是一個海港都會,是以,海上貿易是該蘇丹國的首要立國根本之一。蘇丹國前期,伊斯蘭教的傳人及其藉助王國政治權勢的敏捷傳播,成了蘇丹國之立國的另一首要根本(文明資本)。處於暹羅等其他政治權勢威脅之下的蘇丹國,耐久與中國明朝及東南亞其他國度保持密切的乾係,則是其立國的最強有力的保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