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馬來人對馬來西亞以華巫關係為核心的族群關係的評價[第1頁/共7頁]
內部威脅更加強化了海內的連合。與此同時,當局本身也草擬和製定了有關種族一體化的立法和政策,如《反煽動法律》和《百姓教誨政策》。不過,也不可否定,固然上述期間在國度層麵上保持著合作,但是,處所上的牴觸還是時有產生。比如1956年檳城迎慶獲得都會資格、1960年在Pulau Pangkor、1966年在Bukit Mer-tajam以及1967年再度在檳城由貨幣貶值而激發者。馬來西亞種族乾係史上的一個汙點是1969年5月13日事件。這是國度最嚴峻的種族牴觸事件。它促使當局儘力實現國度一體化,並進而尋求整合。各種政策如新經濟政策和國度文明政策亦隨之應運而生。均衡經濟職位,密切種族乾係的儘力,特彆是5月13日事件後,產生了成果。在這個惡夢般的事件以後,當局製定了國度原則(Rukun Negara)來標準品德任務,以便此後不會再有近似不幸事件之產生。固然如此,國度在20世紀90年代和新的千年紀之初,仍麵對著連合題目。分歧仍舊存在於各族群之間,如果得不到有效對待,仍會嚴峻影響獲得並保障連合的儘力。對此,統統黨派都必須有所作為。
1969年5月13日事件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種族牴觸;教誨(如高檔教誨的門生配額製)、失業、文明等方麵的競逐則是種族合作的表示;而種族合作則是在政治舞台(在國陣黨中)上獲得了清楚的揭示。
第四,一體化階段(Stage of unity)。一個社會中,如果族群之間能夠儘量做到讓步和合作,對他們而言,就會在很多方麵(社會的、經濟的、文明的和政治的)呈現一體化餬口偏向。不過,在此階段,合作還是內部性子的。
第三,族群政治。固然國度的在朝黨是由各成員黨構成的,但是,遍及的種族政治仍舊是國度的一個首要的政治特性。比方,反對黨持續明白地表達著隻是某個族群的感情和要求。這很輕易引發並強化種族情感。明顯,在這類環境下,構成為國陣是最成心義和最實際的,因為他結合了各式百般的政黨,固然他們每一個還仍舊是族基黨。
以上所述,閃現了少數群體如何變成社會支流之構成部分的5個過程,同時,它也描述了一個社會基於相乾群體間的乾係範例而產生的一體化與整合的各個階段。共處(Accomodation)反應了一個社會正在往一起異化。但是,真正的整合卻隻能始於涵化、異化、直至融會。現在的題目是:馬來西亞社會正處於過程的哪一個階段?她是在共處的階段,還是比此要高的階段?
合作的根本是與共黨可駭主義者作鬥爭。直至獨立,各族群在政黨範圍(聯盟)內一向保持著合作。在另一層麵,各族群為實現獨立而停止的合作,在泛馬結合行動委員會(AMCJA)與PusatTenaga Rakyat( PUTERA)的合作中也獲得了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