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 - 第一節 “五一三”事件發生之背景

第一節 “五一三”事件發生之背景[第1頁/共14頁]

獨立後聯盟當局固然在經濟題目上麵對著來自馬來人方麵的族群公允題目的壓力,但是,仍舊像殖民地期間一樣,在優先安排經濟生長方麵,以經濟增加為最首要的目標。在為此而製定的馬來亞第1、二個五年打算(1956-1965)和馬來西亞第一個五年打算(1966-1970)中,固然其建立的首要目標除經濟增加外,另有消弭族群間的經濟不公允,以及供應更多的失業機遇等,但是,“經濟增加目標仍舊獲得最大的存眷,因為人們以為這是實現其他兩大目標的關頭。並且,這一經濟增加目標,又首要地落在了出口經濟範疇,詳細而言,就是錫、橡膠、油棕等首要傳統產品出口經濟範疇,如以1960年為例,這些根基商品占總出口量的80%以上,此中,橡膠占比重最大,為55.5%,其次是錫,為14%,木料5.4%,石油4%,以及棕油1.7%。

第三,超齡生與獨中儲存題目。

固然華人根基上接管了《1957年教誨法律》,但該法律並不料味著聯盟當局已放棄一貫立法要使馬來語成為國度唯一講授媒介語的底子原則精力。1959年,聯盟黨再次在天下大選中得勝,在朝職位得持續穩固,在此背景下,又接踵出台了《1960年達立陳述書》(the Talib Report of 1960)和《1961年教誨法律》(111e1961 Education Act),提出了“百姓小學”和“百姓型小學”觀點,以代替“標準小學”和《標準型小學》觀點,目標是“以合適馬來文的國語職位。”還規定:“為了加強國語的職位,必須確保在每一間非馬來小學都具有充足的合格國語西席。”在獨立憲法中,英語持續保有官方語文的職位,這一帶有殖民統治陳跡的規定,明顯與要馬來語獨占國語職位的要求是不相容的,因而,又有《1967年國語法案》出台,肯定馬來語為獨一國度說話,統統馬來西亞境內的英文黌舍亦從1978年起逐步改製爲百姓黌舍:到1975年統統百姓型英文小學改製爲百姓小學;到1982年“統統預備班至中六班級的百姓型英校改製爲百姓中學。”與此同時,從1978年起打消英文媒介的初級文憑會考(LCE),而以馬來文媒介的SRP代替;從1980年開端,馬來西亞教誨文憑會考(MCE)亦被馬來文的SPM所代替;從1982年開端,英文的初級黌舍文憑會考(HSC)為馬來文的STP所代替。

華人在馬來亞辦教誨是一種完整部現其高度自發文明認識的行動。按照有關研討,至晚約在1815年,馬六甲就已有3間漢文黌舍。這美滿是一種中國原有的新式教誨。馬來亞華人的當代教誨始於20世紀初,是在中國清朝末年維新變法創辦新式教誨及其向外洋推行的直接影響下生長起來的,並遭到過維新派聞名代表人物康有為以及厥後的中國資產階層反動魁首孫中山等的大力鞭策。20世紀上半葉,跟著馬來亞華人本地認同認識的增加,漢文教誨範圍也越來越大,乃至到馬來亞獨立前其體係已根基趨於完美,即有了從小學到中學到大專的完整的教誨體係: